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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情中烈(下) 古今情海

卷五 情中烈(下)

秋叶儿
  《五台县志》:秋叶,是曲大保的女儿。她皮肤白嫩细腻,身材颀长,性格温柔沉静。万历十七年,她十七岁,因家乡闹灾荒,便随父母投奔五台县秀才安崇德家。崇德见秋叶容貌不凡,就把他母亲居住的三间东房让给秋叶一家居祝秋叶见同安家居住在一个院内,很不高兴,想与他们隔院而居。父亲安慰她说:“我们暂住几天,等有合适的地方我们再搬走。”因为没有粮食吃,大保便替人放牛。一天,大保怕牛群践踏别人庄稼,就让妻子去帮忙,只留秋叶在家中。安崇德见只有秋叶一人在家,便在门外高声嚷着下流的话污蔑秋叶。什么“你身子这么大,还是处女吗?”等等。秋叶听后,觉得没法跟他计较,只等母亲回来再说。崇德以为秋叶假装不知道,便又用言语挑逗她。还把一个梨扔到秋叶的房间里。秋叶又气又恨,大哭起来。正巧,母亲从外边归来,见地上有一包红东西,打开一看,竟是一个梨。秋叶愤愤地说:“捡这个污秽的东西干吗,把它放在原地,等父亲回来再说。”接着又哭了起来,哀求母亲说:“我本来就不愿在这儿住,现在一定要赶快搬走。”母亲问她原因,她便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没想到母亲不相信,崇德的母亲也想掩饰儿子的过错,便在一旁说:“肯定不会有这种事,我的孩子我还不了解他,你不要再乱说。”秋叶很愤怒,但也没办法。
  后来,秋叶的父母又出去放牧,崇德又来了,这回他竟闯到秋叶面前动手动脚,秋叶严辞正色拒绝他。崇德恼羞成怒,骂道:“你告诉你的母亲,又能把我怎么样。要让人知道了,你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秋叶一听,更加气愤。恰好母亲回来,一进门就见女儿在哭,这才相信了女儿原先说的话。
  秋叶见父母贫困软弱,自己的力量难以保全自身,便婉转地骗母亲说:“家里明天就没粮了,您到别人家去借点。”母亲信以为真,才出门口不久,女儿就关上门,上吊自尽了。秋叶父母见女儿含冤而死,非常气愤,便上诉官府,将安崇德绳之以法。
恨我一女子不能断汝头
  《宋史·烈女传》:徐氏,和州人,徐闳中的女儿,嫁给了同郡的张弼。建炎三年的春天,金兵进犯维扬,官军望风溃逃,大肆掳掠,抓住了徐氏想奸污她。徐氏怒目圆睁,大骂道:“朝廷养了你们这些人以救急,今天敌兵侵犯京城,你们不去奔赴国难,却乘机抢劫为盗,恨我自己是一个女子,不能斩断你们的头,以平民愤。我怎么能受你们侮辱而苟活于世呢!你们快杀我吧!”官军恼羞成怒,用刀把她杀死,抛尸江中而去。
掠发伸颈请受刃
  《金华府志》:陈氏女,十九岁,但还没出嫁。宣和辛丑年,官军捕捉盗匪,路过她家,将她掳掠而去。官军把刀放在她的身旁,威胁她说:“你听我的,就让你作我的妻子,否则的话,就杀了你。”陈女面不改色,掠掠头发伸长脖子让他杀。
  官军恼羞成怒,挥刀照她的脖子就是一刀。陈女的头颅应声坠地,旋转了好久。只见血逆流而面如生,怒目圆睁不合眼。看的人莫不愕然,啧啧惊叹。此时,百鸟哀鸣,浮云遮天;;白日无光,狂风怒吼。陈龙川为她作传。
虚椁右以待
  《徽州府志》:鲍氏名真,歙潭渡黄伯寿的妻子。伯寿的父亲黄铉死在淮扬一带,伯寿去寻找尸体。伯寿走后,鲍氏的两个婆婆因忧伤过度相继死去,鲍氏典卖了首饰才安葬了她们。此时,黄家十分贫穷,什么家产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婢女跟在鲍氏身边。祸不单行,伯寿没等把父亲的灵柩运回,自己也死在外面。鲍氏痛哭着说:“天哪!我的公公已经去世,丈夫现在又亡故了,他还没有后人,我要是死了,谁能把我丈夫的遗骨护送回乡呢!”于是,她就将随身的婢女卖掉,把卖婢女的钱一分两半,一半送给大伯子,托付他把丈夫的骨骸运回来安葬,另一半买了坟地,并挖好墓穴,还将墓穴的右侧空出来,留作自用。丈夫的遗骨将要运回来时,鲍氏暗中缝制了一件长衫穿在身上,关上门窗打算自荆家人见她门窗紧闭,怕她有个三长两短,便冲进屋去,将她解救过来。她苏醒之后,就哭着与妯娌们诀别,准备绝食而死。妯娌们都劝解她,她仍是不听,没几天的工夫便死去了。
吾绝弦于斯乎
  《元史·烈女传》:陈淑真,是儒生陈璧的女儿。家本居住富州,因避战乱移居龙兴。淑真七岁便能诵诗弹琴。元至正十八年(公元年),陈友谅进犯龙兴,邻家姐妹仓惶地来告诉淑真快点躲避。淑真拿来琴,坐在窗下弹奏,弹完一首曲子后,潸然流泪说:“我今天就和这琴弦永别了!”父母很奇怪地问她:“怎么出此不祥之语?”淑真说:“城池陷落后,我肯定要受污辱,那样的话,不如早死。”第二天,陈友谅的军队攻占了富州城,淑真家临近东湖,她便跳进湖里,想溺水而死。岂料湖水太浅,没能淹死,敌人用箭逼迫她上岸,她不从,敌人便将她射死了。
夫妻恩爱此时休
  《辍耕录》:胡氏,名妙端,越嵊县剡溪人,嫁给了同乡的祝某。元至正二十年()的春天,她被苗人抢掠到金华县,苗人想霸占她。胡氏义不受辱,咬破手指在墙上题了一首血诗:弱质空怀漆室忧,搜山千骑入深幽。
  旌旗影乱天同惨,金鼓声淫鬼亦愁。
  父母劬劳何日报?夫妻恩爱此时休。
  九泉有路还归去,那个云边是越州。
  随后,赴水而死。此时为三月二十四日。苗人头目佩服她的气节,为她建庙祭祀她。邑人都称那座庙为“烈女庙”。
吾若畏死岂留此耶
  《台州府志》:陶宗媛,是儒士杜思纲的后妻。先前,思纲娶了沈氏,生了一个男孩,取名杜勤。不久,沈氏因病亡故。
  思纲便继娶了宗媛,婚后,生下一女孩。四年后,思纲死去。
  宗媛强忍悲痛,坚志守节,历时十八年。这十八年中,她孝敬七十岁的婆母,像抚育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杜勤,使他成家立业。,元至正二十七年(),江浙行省左丞相方国珍投降了朱元璋。九月,明军攻进了台州城,火焰烛天。此时,宗媛正为婆母守丧,她冒着死亡的危险用身体守护灵柩,不去躲避。
  明军闯进她家,将她捆绑起来,欲对她行不轨。宗媛说:“我若是怕死,岂能留在这里呢?你要杀便杀,杀了我,我就跟婆母一道去了。”明军恼羞成怒,拿起刀刺向她的颈部,刀深三寸多,不见血而死。死时,只念叨她的儿子勤,没说别的什么。
惟知从夫而已
  《辍耕录》:刘氏,河北衡水人,精通古文《孝经》,嫁给了同郡的曹泰财。红巾军攻陷河朔时,刘氏避难于聊城村。乱军突然冲人村中,大肆抢掠,他们看刘氏在人群中特特艳丽,便拿刀逼迫她,让她跟着他们走。刘氏说:“我是妇人只知道跟着丈夫而已,决不屈从乱贼。”抓她的人想感化她,送给她许多金玉珠玑,并给她披上锦绣衣服。刘氏将衣服撕碎,珠玉摔在地上。乱军便强把她拽上马,她多次翻身下马,不随从。
  乱军大怒,用绳子绑在她的脖子上,在马上拖她。刘氏用手抓地,把头往石头上撞,头破流血如注。她拼尽全力高声大骂,终于遇害。
掷袖中双鞋
  《吉水县志》:周氏,钱瑛的妻子。钱瑛侍奉爷爷和母亲到庐陵避难,乱军将他爷爷抓获,他闻讯,急忙跑到乱军军营,要求替他爷爷去死,乱军把他也抓住了。祖孙遂争相代死,乱军见此情形,动了怜悯之心,把他们都放了。
  钱瑛母亲在别处也被乱军抓住,钱瑛的妻子周氏,伏在草丛中,见婆母被押路过,便冲了出来,对乱军说:“你们放了我婆婆,把我绑上。”乱军看了她好久,见她年轻漂亮,就放了她婆婆。周氏在要被绑上时,从袖子里掏出一双鞋递给婆婆,诀别道:“我用不着它了,您多保重吧!”周氏哭着拜别了婆婆,看婆婆已经走远,便破口大骂,说什么也不再往前走,乱兵觉得上了当,就用刀杀死了她。
生死同科
  《常熟县志》:某人,不知他姓氏为何,他的妻子出身贵族,也失其姓名。两人自幼都饱读经书,精通文墨。元朝末年,天下大乱,某人的父母及妻子都被乱军抓获,某人听说后,用自己的身子把父母赎了回来。乱军想霸占某人的妻子,便先杀掉了某人。妻子见丈夫被杀,便骗乱军说:“你们把我的丈夫先烧掉,我才跟你们。”乱军刚放火,妻子就用一个钉子在墙壁上划了一行字,她写道:吾夫吾夫,乃遭无辜。
  感君大孝,以全舅姑。
  吾为之妻,其心如何?
  乘此烈焰,生死同科。
  写完,便投身火中。乱军急忙去抓她,已经来不及了,身体全烧焦了。乱军气急败坏,用刀在她的身上扎了十几刀。
此好事何哭为
  《明外史·烈女传》:程氏,是扬州胡尚纲的妻子。尚纲患重病,程氏割下手腕肌肉熬汁给丈夫吃,但丈夫不能下咽,不久,便死了。程氏痛哭失声,两天没吃东西。当时,她怀有四个月的身孕,有人劝她说:“如果生个男孩,还可以为尚家传宗接代,你白白死去不值得。”程氏说:“我心里也明白这码事,但倘若生个女孩,我不是苟且偷生了几个月吗!”在家人的劝说下,她又开始吃饭。足月后,果然生了个男孩。可是,孩子刚刚一岁,又夭折了。程氏万分悲伤,跪在公婆面前说:“儿媳不能再侍奉二老。我还有嫂子和弟媳在,她们自会伺候你们,请不用悲伤。”于是,又开始绝食,不论别人怎么劝解,都不进食。过了二天,婆婆抚摸着她说:“你父母离这儿二百多里,你不等他们来见一面吗?”程氏说:“请你们快点派人把他们接来。”随后,每天喝一匙米汤,来维持生命,以等待父母。到了第十二天,父母派她的小弟弟来了。程氏说:“见了我小弟也就能实现我的志向了。”自此以后,滴水不进。婆婆站在她的床边呜咽不止。程氏对婆婆说:“我若是再嫁的话,您应当哭泣;这是好事,干吗要哭呢?”于是,起身检点妆奁盒中的首饰,拿出一部分给婆婆,作为办后事的费用,其余的送给家人和一个邻家老太婆,因为那老太婆常来关心她。她还自己占卜说:“十八九日这两天都是好日子,我当在这两天死。
  以前,我曾割肉救治丈夫,丈夫不能下咽,我用灰和好放置在床头,请你们把它附在我的左手腕上,让我有个完整的尸首。”
  说完,便咽了气。
今日得为杜氏鬼矣
  《四川总志》:刘氏,宜宾人,是杜高宾的妻子。高宾溺水而死,刘氏发誓要殉夫而去。曾上吊,被家人解救下来,才幸免于死。随后,她暗中把丈夫的头巾袜子系在胳膊肘上,把毒药掺和在面里,做成面饼吃。婆婆发现后,急忙去抢她的饼,她拿着吃剩下的半块饼厉声说:“今天我能为杜家鬼了,请别靠近我。”说完,就气绝身亡。死时年仅二十五岁。
好妇人好妇人
  《台州府志》:卢氏,是黄岩人,名津奴,赵叔民的妻子。
  她姿容艳美,博猎经史。明洪武十九年(),叔民受人诬陷,死在京城,第二年,又要没收其家财。卢氏听说官军到了,就想同儿子一起服毒自杀。后转念一想:儿子刚刚七岁,也许还有活的希望。我自己则宁肯死去,也不受他们污辱。于是,便在墙壁上题了一首诗,题完诗,就喝了毒药,倒地而死。官军闯进赵家,见了壁上的题诗,都赞叹说:“好妇人,好妇人,我们回朝上奏皇上。”人们都称她为“赵烈妇”。
明朝娘死别
  《上虞县志》:陈氏,是徐万选的妻子。自幼聪颖敏慧,知书能诗,但她认为这不是女人的事,所以也不多表现。二十岁时,嫁给了万眩万选苦读成疾而死,家人环绕在万选灵柩旁痛哭,突然发现陈氏不在了。大家纷纷呼喊着她的名字,到处寻找。一看,她关上门上吊了。家人把她救了下来,过了一天才苏醒。自此以后,拒绝进食。父母把她接回家中,她已奄奄一息了。一天,她让人把儿子送给婆婆,还口授一首诗说:今日儿生离,明朝娘死别。
  儿长娘不知,娘面儿安识。
  说完,便闭上了眼睛。年仅二十六岁。
愿执币帚以事将军
  《宋史·烈女传》:詹氏女,芜湖人。绍兴初年,她十七岁,淮州有个号称“一窠蜂”的人率兵攻占了县城。詹女叹息道:“我的父兄恐怕都很难保全性命了,我要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他们。”不久,“一窠蜂”的士兵闯进了詹家,抓住了詹女的父兄,就要杀死他们。詹女快步上前拜道:“我虽然容貌丑陋,但也愿意到将军的身边侍奉,来赎回父兄的性命。如果您不同意,杀了我的父兄,也没什么好处。”“一窠蜂”见詹女姿色还不错,就放了她的父兄。詹女挥手让父兄赶快离开,她说:“你们快走吧,别挂念我,我能够有幸侍奉将军,还会有什么遗憾的吗!”说完,就跟着“一窠蜂”的人马走了。大约走了几里,路过市东桥,詹女纵身跳进水里淹死了。“一窠蜂”及其手下的人吃惊地看着,叹息着离开了。
从不从皆死无宁先死
  《如是我闻》:有位富人调戏他仆人的妻子,妇人不答应,富人大怒道:“你敢拒绝我,我打死你!”妇人哭着把这事告诉了丈夫,丈夫也无可奈何。不久,富人喝醉了酒,又对她发怒说:“你要是胆敢不从我,我用刀刺你的胸膛。”妇人愤怒地说:“我从不从都是死,不如先死算了。”于是,就上吊自杀了。官府派人来验尸,尸体没伤,口说无凭而且她又死在丈夫的房内,无从追究。可是,自从她吊死之后,她住的房间虽然天气晴朗,屋里也阴暗如薄雾,夜里好像总有撕绸帛的声音。
  灯前月下,常见有股黑气像人影一样摇荡,走到跟前,又不见了。这种现象持续了十几年,富人死后才消失。富人没死之前,日夜让人守在他的床前,因为他总觉得妇人就在他的身旁吓他。
吾今乐死而苦生
  《徽州府志》:吴氏,名和英,歙王村吴玉的女儿,嫁给浯村的朱汪为妻。朱汪患病,无钱医治,吴氏卖换首饰为他请医买药,还祈祷上苍,愿以自身替代丈夫。然而天不随人愿,朱汪最终还是命赴黄泉。吴氏看丈夫人殓了,便走进屋去沐浴更衣,把先头所蓄的砒霜拿出来吃了。随后,来到灵堂前与公婆诀别,并嘱咐拜求妯娌们好生供养公婆。家人知道她服毒后,十分惊慌,忙找来解毒药,强迫她喝下去。吴氏推开药碗,说什么也不喝。她说:“我丈夫已死,我们又没有孩子,我活着还有什么用,我现在觉着死了倒比活着痛快,你们是想逼我过苦日子吗?”听到这话的人无不嗟叹流泪。吴氏神色自如,静卧而逝。
天涯难住两人身
  《广州府志》:文苏清,是黄兼倩秀才的妻子。苏清四五岁时,开始读书识字,不久,便能写诗。稍大些后,竟会给人相面,这些招术她是无师自通。她的诗作颇多,其中有这样两句:恰似岭云飞不动,天涯难住两人身。
  她很喜欢这两句诗,时常吟诵。
  苏清不大照镜子,每次照镜子,她都涓涓泪下,别人问她为什么一照镜子就哭,她也不回答。苏清没有兄弟,父亲想纳妾,苏清劝父亲说:“从您的面相上看,您是没儿子的命,即使您再娶也没有用。”父亲问她原因,她也不说。有时候,她偶然谈及他人的寿命长短,仕途穷通,都预测得很准,人们为此很惊奇。后来,她嫁给了黄兼倩,结婚没两天,便频频回家,父母批评她不该这样做,她说:“我与父母不久就要永别了。
  “父母听她一说,都很感伤。婚后,苏清有了身孕,刚刚几个月,赶上端午节,兼倩想去看龙舟大赛,苏清不许他去。劝阻他说:“您有水厄,不宜前去!”丈夫不听,非去不可。苏清叹息道:“这都是命呀!”兼倩果然一去不返,溺死水中。丈夫死后,苏清回到娘家,对父母说:“从前人们都不理解我吟诵的那两句诗,我也没对人解释。我现在怀孕而死,就是‘天涯难住两人身’。现在应验了。”父母怕女儿寻短见,严加防范,岂料苏清坐在床上,一叹而绝。死后,人们作诗哀悼她。
如此烈女子实所未见
  《广都县志》:刘氏,名金容,荆城村民刘廷福的女儿。
  廷福早逝,金容嫁与本村的农家。这家人不好,金容就像一朵莲花长在污泥中,纤尘不染。村里有个恶棍,名叫马廷柱,他是金容的表姐夫。马廷柱与金容家住邻居,他贪慕金容美貌,便千方百计想把金容搞到手。但是蓄谋了许久,也没得逞。马廷柱得不到金容,便痛恨她,对妻子说:“我要不把她搞到手,就杀了她。”这马廷柱是个屠夫,平日里与他的狐朋狗友在村里横行霸道,奸污了许多妇女。一天,金容的公婆走亲戚去了,丈夫在官场做事,值班当早起。廷柱得到这一消息,就在金容家门口窥视,等金容丈夫出门后,他便拿着刀闯进了屋。原来,丈夫走后,孩子啼哭,金容便给孩子喂奶,没来得及插上门,所以让马廷柱钻了空子,顺利地进了门。马廷柱闯进屋后,辗转求之不得,便用双手扼住金容的喉咙,几乎要把她卡死。马廷柱威胁她说:“天将亮了,你要再不听从我,我就卡死你!”
  金容拼力骂道:“你要杀就杀,我就是死也不会让你得逞!”
  马廷柱大怒,用刀杀死了她。时年二十七岁。此事发生在隆庆辛未年二月十五日。
  金容的丈夫见妻子被杀,哭着投诉官府,请求缉拿凶手。
  马廷柱的兄长廷梁,害怕受牵连,也到官府首告。于是,官吏派人将马廷柱逮捕审讯,马廷柱供认不讳,他还说:“我强奸的人多啦,死了也不冤枉,只是像这样的贞烈女子,可从来没见过。”审讯完后,将马廷柱处以极刑。
不令汝曹独死
  《汝宁府志》:王氏,是进士尚际明的妻子。她办事果断,识大体,深受邻里称赞。那年,叛贼突袭汝宁城,登上城墙狂呼乱叫,尚际明逃去避难。王氏对樊氏、徐氏、张氏众妾说:“你们受为土大,姬妾,不应受辱,若让你们上吊,恐怕敌人来时一下子死不了,你们赶快抱点柴草来,我为你们点火,大家一起自焚,不让你们独自死去。”说完,便用火点着了床铺,烈火熊熊燃烧起来,王氏纵身扑进火海,三个小妾也随之而入,四人一同烧成灰烬。听说这事的人无不鼻酸落泪。
安能以残肱事他人
  《黄州府志》:熊氏女,与刘康订了婚。订婚后不久,刘康便身患重玻熊氏知道后,便咬下左手腕肌肉,打算送给他治病,不料,年幼的弟弟无知,将它扔掉了。熊氏又用刀割下一寸多长的一条肉,由父母派人送给了刘康。刘康吃了后,病情稍有好转。但过了一个月,还是死了。熊氏听到讣讯,便滴水不进,想一死了之。父母百般劝解,她才说:“你们要是不让我去刘家哭吊他,我就不活了。”父母见拗不过她,便同她一起去了刘家。熊氏见了灵柩,哭得死去活来,当天夜里就上了两次吊。幸亏刘康母亲发现得及时,才捡了一条性命。刘康母亲流着泪水劝她说:“你与我儿子还没正式结婚,何必要这样呢?”熊氏说:“我割下左臂肉送给他吃,这就是以身子侍奉他,我怎么能用残缺的左臂侍奉他人呢?”自那以后,全家人都严密防守,怕她出意外。一天,熊氏把父母和刘康母亲请到一起,对她们说:“如果能允许我终身留在刘家,我就不死。
  “刘康母亲高兴地答应了她的请求。熊氏假装起来梳妆打扮,又祭拜了刘康灵柩,随后进屋关上门,撞墙柱而死。家人将她与刘康合葬在一起,有关部门上奏朝廷表彰了她的贞烈行为。
烈妇之头
  《武进县志》:杨氏,是秀才徐安远的妻子。崇祯年间,安远陪同父亲徐叔美及妻子杨氏、小妾蕙香到太湖避乱。他们男女分船而行。船到湖心,叔美的船被敌人发现,敌人给了叔美十几刀,然后把他扔进了湖里。安远见父亲已死,也痛哭着跳进湖中,溺水而亡。蕙香看见前面的船发生变故,大喊道:“情况不好了!”随后跳人湖中淹死。杨氏见此情形,也想跟着投身水中。还没来得及跳,敌人登上小船,一把抓住了她,杨氏大骂,誓不相从。敌人拿刀威胁她,她就把脖子放在刀刃上,锯断了自己的喉咙。敌人叹息道:“这真是个节烈妇人。”
  于是,把她的头悬挂在大树上,写上“烈妇之头”四个大字,众人一起祭典跪拜而去。
女中荆聂
  《松江府志》:陈氏,是苏州吴江秀才张士柏的妻子。士柏死时,她年仅二十三岁,便立志守节,誓不二嫁。乡里的豪绅徐洪见她长得漂亮,便贿赂士柏的兄长张有筠,谋划纳她为妾。又与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设计把她劫持到家,陈氏誓死不许徐洪近身,徐洪大怒,把她赏给了他家的奴仆,这位奴仆头上长癞而且秃顶。徐洪让奴仆逼她就范,陈氏拼力反抗,只求速死。她的表兄徐道隆听说情况有变,便去告诉了她的父亲陈翁。
  陈翁一听,大吃一惊,忙派人把女儿接了回来。
  女儿回到家中后,陈翁便向县里递了状子,讼告徐洪强抢民妇。县令章日玠收了徐洪的贿赂,歪曲事实真相。陈氏忍无可忍,拿刀自杀,章日玠命令官吏夺下了她的刀,打了她几十个嘴巴子,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绑上,然后将她投进了监狱。
  后来,推官刘鸣到此县巡行,发现此案有假,才把她放回家。
  此时,巡按路振飞到松江巡视,陈女便和父亲前去控诉,递上状子后,陈女就拔刀自杀,鲜血如注,喷洒在地上,遂气绝身亡。路振飞很震惊,也很惋惜,拿出自己的俸禄,让陈家厚礼安葬她。此事发生于崇祯九年(公元年)四月二日。
  陈女死后,家人把她殡葬在东禅寺,郡中的文人都带着醇酒,作诗著文来祭奠她。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题了四个字:“女中荆聂”,意思是说,她像荆轲、聂政一样勇烈。
  再说路振飞出钱让陈家安葬了陈女后,便将徐洪绳之以法。尔后,将此事上奏朝廷,为陈氏建立牌坊,以表彰她的贞烈节操。受贿枉法的章日玠被贬了官,不久,就暴病身亡。那些与徐洪同谋者,也相继死去。
裸体受屠
  《如是我闻》:奇节异烈,湮没无传的,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姚安就曾听云台说过这样一件事:明朝末年,天下大乱,百姓纷纷四处避难。有夫妇二人一同逃难,那丈夫好像身上带着不少钱财,一个贼匪盯上了他,拿着刀在后面追赶他们。夫妇二人拼命跑,贼匪死力追,眼看就追上了,那妇人突然一个急转身,屹立在原地。等贼匪赶到时,突然抱住了他的腰,贼匪用刀猛刺她,血流如注,可是她不管怎么挨刺,就是强忍巨痛不松手,等到她气绝倒地时,她的丈夫已经跑远了,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
  又听诸镇番公说:明朝末年,河北等五省都闹灾荒,以致杀人卖肉,官府也禁止不了。有个客人在德州与景州间进旅店吃午餐,见一位少妇裸体爬伏在那案板上,手脚被绑着,当用水冲洗她时,恐怖战悚的情状,不可忍视。客人很同情她,便拿出一倍的价钱赎出了她。先为她解开了绳索,又帮助她穿衣服。在穿衣时,客人用手碰了她的乳房,少妇愤然变色说:“我靠你获得了新生,就是让我一辈子做您的奴仆,我也不后悔。
  让我作婢媪可以,但要我作姬妾却绝对不行。我就是因为不肯侍奉两个丈夫,才被卖到这里,你怎么能这样轻薄呢!”说着,脱下衣服,仍裸体伏在案板上,闭着眼睛等着屠宰。屠夫恨她没能让他多得钱,便活着割她屁股上的肉,割了一筐。妇人哀叫不止,但直到死,她也不后悔。可惜也不知道这妇人的姓名。
节娥投江
  《宋史·烈女传》:郝节娥,是嘉州一户娼妓家的女儿。
  五岁时,作娟妓的母亲生活贫困,无力养活她,便把她卖给洪雅良家作养女。但等她长到十五六岁时,她母亲又把她抢夺回去,让她继承母业,作娼妓。节娥不干,母亲就天天逼迫她。
  节娥说:“我小时候生长在好人家,已经做惯了纺织缝纫的活,我做的东西又都十分精巧,靠我的手艺,可以养活您,您就让我终身做个良家女可以吗?”母亲听了女儿的话,更加恼怒,边打边骂,但节娥仍不听从。
  此时,洪雅春在蚕丛祠做娼妓,她与郝节娥的母亲是好朋友,她知道节娥的情况后,便设计想让她就范。她先和乡里的一位少年约好,让他来蚕丛祠等候,随后,又准备了酒席邀请节娥母女。节娥一见那少年,很惊讶,仓惶逃走,母亲一把拉住她,不让她离去。节娥不得已,便留了下来。她坐在桌旁,看那酒食就唾。雅春和她母亲硬强灌她,她便哇哇大吐,弄得污秽满地。整个晚上都是又吐又闹,那少年始终没能靠近她。
  第二天早上,她回家路过鸡鸣渡时心想:昨天晚上我侥幸逃脱了灾难,以后肯定难脱厄运。于是,便假装口渴要水喝。当她母亲去为她取水时,她纵身投到江里,死了。乡人因此称她为“节娥”。
患帐前埋大缸
  《明外史·烈女传》:蒋氏,是丹阳郡姜士进的妻子。她自幼聪颖,喜欢学习。她的弟弟在村学读书,晚上回来时,她便拿一块面饼慰劳弟弟,让他诵读白天所学的课程,她好跟着学。她记忆力惊人,弟弟诵读了一遍,她就都能记祝久而久之,她竟能作诗著文。后来,她与姜士进结了婚,婚后不久,士进便染病身亡。蒋氏悲痛万分,就吞了黄金,喝下卤水,想自杀。父亲闻讯,赶快跑来抢救,才幸免一死。但自那以后,拒绝吃饭,十二天滴水不进,她的父亲撬开她的牙齿,硬给她灌了点药,这才没让她死成。
  礼部尚书姜宝是士进的叔父,听说蒋氏嗜好读书,便在她的住所放了许多古书,让她读烈女传,蒋氏答应了。但家人对她的防范仍然很紧。一天,蒋氏让人在士进的灵帐前挖了个大坑,然后埋了一口大缸,缸里注满了水。她把家人叫到大缸前,笑着说:“我将在这里种上白荷花,荷花出污泥而不染,我想让丈夫知道我的心。”自此以后,她日夜不停纂辑有关烈女事迹的书籍,书刚编辑完,看护她的人稍有不慎,她竟把头浸在缸中淹死了。她撰写了许多诗文,但留下来得很少,文章一脱稿,她就烧掉。像《上姜宝书》,内容极为悲伤,也没有存留下来。所存《烈女传》及《哭夫文》四篇、《梦夫赋》一篇,都是家人暗中拿出来为她保存的。
  侍御史听说她的贞烈行为后,将她的事迹上报朝廷。朝廷赐给她家一块匾额,上面题写着“文章贞节”四个字。
  当初,蒋氏父亲见女儿能作诗著文,就把她比作李易安、朱淑贞。蒋氏听后,不同意父亲的看法。她说:“易安改嫁,淑贞怀疑她的丈夫,她们虽然能著文作诗,但大节已亏了。”
  她幼年的志节操守就是这样。
良家女岂若偶耶
  《宋史·烈女传》:谭氏,是英州真阳县人,曲江村秀才吴琪的妻子。绍兴五年,英州闹灾荒,观音山一带盗贼蜂起,他们打家劫寨,盗抢食粮。吴琪出去避难,谭氏没能走成。她和女儿一起被盗贼抓祝谭氏姿色不凡,盗贼想娶她为妻,谭氏怒骂道:“你们是帮盗贼,我好人家的女儿,岂能与你结为夫妻!”盗贼估计她不会顺从,便将她杀害了。
  与此同时,南雄县李科的妻子谢氏,被囚禁在贼寨中好几天,有个盗贼想奸污她,她吐了那盗贼一脸唾液,高声骂道:“我宁可碎尸万段,也不会让你得逞。”盗贼大怒,用刀把她杀了。
湘娥衣带诗
  《宝庆府志》:杜小英,小字湘娥,是武冈人,被兵匪掳到小姑山。在此期间,她作了许多首诗,系在衣带上投水而死。
  尸体逆流漂到洞庭湖,在湖面上漂浮了好多天,脸的颜色跟活着的时候一样,衣带也没脱开。也有人说她是辰州人。
  杜小英系在衣带上的诗说:
  去乡漂泊已经春,今日含羞到汉城。
  忽听将军搜索令,教人争敢惜余生。
  征帆闻说到双姑,血枕啼魂怯夜乌。
  早入江波葬鱼腹,不留冰骨辱为俘。
  当年画阁惜如珍,野犴而今也逐人。
  寄语爷娘休眷恋,入江犹是女儿身。
  平生经历不堪题,此际浮沉理总齐。
  河伯有心怜薄命,将身流向洞庭西。
  顾影江干只独悲,永辞鸾镜委蛾眉。
  朱门空许谐秦晋,死去相逢总不知。
赵五娘之妇道不足法耶
  《溧水县志》:武艾是蒲村秀才武可偮的长女,十六岁。
  她孝敬父母,精于缝纫刺绣,在做针线活之余,则读《女论语》、《琵琶记》、《古木兰诗》等。她母亲对她说:“应该学习女学,《琵琶记》则没什么用。”武艾说:“《琵琶记》中赵五娘的妇道不值得效法吗?”母亲点头听着她的话。武可偮家是书香门第,女孩子也多习训教,而武艾尤其聪慧。乙酉年,乱军闯进了他们的村庄,武艾与小妹武桔双双被捉,因为她痛骂乱军,乱军刺了她一刀,将她的颈臂刺伤。她跳入水中想溺死,但却被乱军拽了上来。苏醒后,找了个空子上吊死了。
儿去矣
  《武昌府志》:刘氏,是江夏危宁野的妻子。她二十六岁时,张献忠的部队攻打楚地,宁野在战乱中走失,刘氏抱着孩子随同母亲、婆婆到恩武村避难。途中,遇到一位士卒,他见刘氏略有姿色,便想奸污她。刘氏骗他说:“我不愿意野合,让人怪难为情的。以后,我会听你的。”那士卒强迫她上马,刘氏估计不能幸免,又骗他说:“军营里不能带小孩子,你让我去跟母亲、婆婆和孩子道别。”那士卒信以为真,便让她稍作停留。刘氏从容不迫地喂完孩子的奶,又与母亲、婆婆拜别,然后装作上马的样子,乘人不备,投入路旁一个深不可测的池塘中。临投水前,回头对母亲、婆婆喝道:“我去了!”于是赴水而死。
其如女心何
  《和州志》:王氏女,西十都人。幼年时与黄孝廉的孙子景茂订了婚。几年后,黄家贫穷而景茂又生病,王女的父亲便背弃前盟,又私自作主把女儿许配给一位姓杨的富户。等到杨家送来彩礼,王女的堂嫂方氏来向她祝贺道:“妹妹大喜了,找了这么一户有钱的人家!”王女说:“哪有一女嫁两家的?
  “方氏说:“你没听说黄家太穷而他们的儿子又有病吗?”黄女说:“这是我命该如此,贫穷患病有什么关系!”自此以后,拒绝饮食。她的父母婉言劝谕她,她置若罔闻。此时,景茂也把这事上诉郡太守,请他主持公道。郡太守便传令王家来对簿公堂。王女哭着对母亲说:“我想现在要是对簿公堂,实在没话可说。本来你们已把我许配给黄家,现在又让我说没那么回事,你们想想我的心会怎样。后来你们又将我许配给杨家,如果我说没那么回事,那你们的心里又是什么滋味?”于是,绝食不起。家人日夜守护,强喂她饮食,因而没能死成。一天,她忽然起床下地,对母亲说:“死也不容易,还是活着吧!”
  随后,就自己主动吃饭,还动手洗衣服,仍旧和母亲住在一起。
  母亲很高兴,以为她回心转意了,便不加防范。睡到半夜,王女起来寻找上吊绳套没找到,偶然发现一盒丝绳,就用它自缢而死。
尔辈牝犬耳
  《明外史·烈女传》:六安烈女,不知道她的姓氏。崇祯年间,流贼见她长得漂亮,便想奸污她。贼用手帕蒙住她的头,她一把将手帕撕坏,厉声说:“不要弄脏了我的头发”;贼给她披上锦缎衣服,她又把衣服扔到地上,大叫:“不要弄脏了我的身体。”流贼强把她抱上马,她拼命滚下马,大骂不止,请求流贼杀了她。流贼大怒,狠狠地给了她一刀。尔后,流贼叹道:“真是一个贞烈女子!”接着,流贼又对其他女人说:“你们这些人都是些母狗,一叫你们就来,看看她,你们不觉得惭愧吗?”
黄泉同归
  《福清县志》:何玉宋,是化南里古洋人。她父亲早逝,母亲作主让她与东翰的林洪熥订了婚。还没等结婚,洪烦便染病身亡。此时,玉宋十八岁。当她听到讣讯,便与母亲诀别。
  母亲流着眼泪劝她:“你能忍心丢下寡母不管吗?”于是,就日夜守护在女儿身边,担心她出意外。玉宋暗中做了一双红鞋,鞋上绣着并蒂莲。她把鞋放在箱子里,不巧被堂妹发现。玉宋呜咽着对堂妹说:“我要穿着这双鞋长眠不醒啦!”她还替母亲做了几十双鞋。母亲不明白她为什么一下子做这么多,玉宋告诉母亲:“以后恐怕不能再为您做了。”说着,流泪悲伤不止。过了五个月,玉宋骗母亲说:“我现在不想死了。”于是,勉强进食,谈笑如常。母亲信以为真,不再防备。
  一天,有位亲戚家中有喜事,玉宋劝母亲去贺喜。母亲走后,她把给母亲做的鞋以及一首绝命诗封存在一个箱子里,遗留给母亲。随后,上吊而死。她的绝命诗说:儿生十八秋,举止无人识。
  黄泉愿同归,白日何太急!
  林家听到玉宋殉死的消息,便来迎接灵柩,把她与洪熥合葬在一块。这事发生在明朝天启年间。
吾宁死于家
  《宋史,烈女传》:林老女,是永春人,年已十五,还未婚配。宋理宗绍定三年,金兵侵犯永春,林女与家人一起到山里避难,途中,遇到了金兵。金兵见她容颜秀美,想奸污她,林女拼死反抗。但考虑难脱厄运,便骗金兵说:“我有金银丝帛埋在家里,你何不跟我去挖出来,咱们好一块过日子。”金兵贪图钱财,便随她一起回去了,刚到家门口,林女就大叫:“我宁愿死在家里,也决不让你玷污我的身体!”金兵见上当受骗,大为恼怒,一刀将林女杀死了。林女死了三天,脸色还跟活着时一样。
凌波妇
  《曹县志》:凌波妇,不知道她的姓名。戊子年间的一天,贼匪从城东门进了县城,开始抢掠奸淫,但还没抢到城西北。
  西北的住户还似信非信贼匪是否能到这儿来,就远远望见一位姿貌绝伦、神色仓惶的女子渡水而来。众人很惊疑,但也没人敢问。有个人见她力不能支,起了同情之心,便下水援助她。
  岂料那妇人厉声喝止道:“我担心遭贼匪污辱,想找个安静的地方死去,你是什么人,想让我活。你如果救我,你也就和贼一样;如果不是贼,请别靠近我!”去救的人听了她的一番话,惭愧地退上岸,待回头一看,水已经把那妇人淹没了。
担水人妻
  《曹县志》:这位担水人的妻子,不知道她的姓名。顺治元年(公元年》,明将高杰内哄,率兵渡过黄河,他的部将刘汉杰抢来两名妇女,陪他喝酒。刚落座不久,有位担水人走进门来,跪在地上向刘汉杰哀告说:“坐在您右边的是我的妻子,以将军您的威名,找什么样的不行,怎么能用一个村妇陪酒呢?如果您能把她还给我,我死也不会忘记您的大恩大德。”刘汉杰不答应,担水人又磕头请求。刘汉杰大怒,拔出刀来将担水人杀了。他的妻子见丈夫被杀,愤怒异常,用手指着刘汉杰大骂道:“我所以能陪你喝酒,不去死,是希望与丈夫再团聚,你现在既然把他杀了,我岂能再活着!”说着,抡起胳膊给了刘汉杰一个大嘴巴。刘汉杰笑着安慰她,她骂得更厉害了。刘汉杰拔出刀来,将她也杀死了。
用袋盛身投水
  《云南通志》:某女,是昆明人,与同村的魏升订了婚。
  后来,魏升因犯罪被流放到腾冲,某女也想跟他一道去,但不敢说。她的父母不忍心女儿到那边远的地方去,便谋划给魏升另介绍一位姑娘,而让女儿再嫁。事情已经说定了。某女知道后,偷偷缝制了一个布口袋,到了让她出嫁的那一天,她悄悄来到水边,钻进袋子里,从里面系上口,滚进水中淹死了。
  再说那迎亲的车轿来到了某女家的门口,某女的家人才发现她不在家中,便到处寻找,但找遍了角角落落,也不见踪影。
  姻家以为某女父亲骗他,便打算投诉官衙。不久,渔夫发现她的尸体浮出水面,事情才搞清楚,姻家也就作罢了。可惜不知道某女的姓名。
遭时至此岂忍偷生
  《夔州府志》:张氏,是巫山下里人,生于明朝崇祯年间。
  她的父亲名叫士魁,为邑里的官吏,邑人都很喜欢他。张氏是士魁的小女儿。她聪颖敏慧,姿容美丽,精于刺绣,善吹洞箫。
  幼年时,她与一家姓何的儿子订了婚,当她十四岁那年,何子因病跛了一条腿。不久,他的父母又相继亡故,何家甚为贫穷。
  张氏不嫌弃何子,与他结了婚。婚后,张氏克尽妇道,拼力操持家事。但村里一些轻薄少年见张氏长得漂亮,何子其貌不扬,都感慨一朵鲜花插到牛屎上。他们还说:“张氏女那么漂亮,怎么能甘心嫁给那跛龟为妻呢!”何子听到这话,心里越琢磨越不是滋味,是啊,妻子漂亮得像一朵花,自己又跛又丑,她怎么能甘心?于是,便怀疑妻子讨厌他。由此以来,终日对妻子没个好脸色,不是打就是骂。张氏仍然逆来顺受,精心照料他。
  到了清顺帝丁亥年(公元年》,战火纷起,何氏夫妇逃往东北豆子寨避难。在那儿住了没几年,刘二虎率领部队闯入豆子寨,何子因腿跛,行走不便,掉到岩下摔死了。张氏被掠入兵营。此时,二虎盘腿坐在太师椅上,在他的身旁设置了许多刑具:几十炉烈火,里面烧着铁条,以备炮烙;几十副利刃,用来截腰斩手;小刀铁钩无数,以挖眼拔舌断筋;屋子正中,立着一根大木柱子,用来剥皮。酷刑惨烈,见者无不心胆俱丧。
  叫号之声,振动山谷。张氏见此则面不改色,只是背对着刘二虎抽泣。刘的一位部将见张氏姿色艳丽,便请求二虎想娶她为妻,二虎答应了他的请求。部将催促她快走,她用头碰地,誓死不从。刘二虎劝谕她说:“他是我的手下大将,你给他作妻子,不比在民间为老婆要好吗?”张氏不听,坚决拒绝。二虎假意用刀吓唬她,她竟伸长脖子等着挨杀。刘二虎把刀放下,叹息道:“我戎马几十年,仅见到一位像你这样刚烈的女子。”
  于是,换了笑脸对她说:“既然你不愿留在这,那我也不勉强你,现在就放你回去。你们邑里的妇人,也随你一道走。”
  张氏说:“我这少年寡妇,走了又能依靠谁。”刘二虎说:“留你,你不干;放你,你又不走,那你到底想怎么样?”张氏说:“事已至此,我岂能偷生,倘若蒙你垂怜,让我死去就心满意足了。”刘二虎说:“那你就随便吧!”张氏于是擦了擦眼泪,从容起来走到旁边的一间空房子里,解下衣带上吊自荆刘二虎为她准备了棺木,厚礼将她安葬了。此时,天下大乱,没人知道这件事。康熙年间,有关方面听说了张氏的贞烈行为后,表彰了她。
吾采生报父德耳
  《烟雨楼文集·城中女子传》:嘉靖末年,民间流行瘟疫,呕泄霍乱随时威胁着百姓的生命,只要一传染上,没有不死的。
  这种瘟疫流行了好久,人们才找到一个医治的良方:用针扎其背部,见血就好了。不用此法,没人能幸免。
  却说城中有位女子,十六七岁,传染上了这种病,父亲急忙给她请来医生为她诊治。医生来后,女子不同意医治。父亲强迫她接受治疗,她还是不干。她对父亲说:“我有死够了,哪有女子裸着脊梁给人看的呢!”女子的病更重了,父亲跪在她的面前哭着哀求她医治,女子也跪了下来,流着眼泪磕头拜谢说:“我来生报答父亲的恩德吧,现在别指望我能活了。”
  说完,便倒地而亡。
  这件事是汤君对我说的,汤君让我为她作传,当时,汤君告诉过我这女子的姓名,但没说她住在哪里,也没说她的父亲是什么人。不久,我也就把那女子的姓名忘了。现在汤君已作古,我要想知道她的名字也没办法了。咳,死生只在呼吸之际,而不可夺志如此。她的忠孝节烈行为,极令人们惊愕歌泣,要知道这位女子的作法是不容易的。古时候记载的舍生取义的贞烈妇人,都是受了很重的污辱,为了治病而露出脊背,也是寻常的事,何况是在生死的关头呢,而她却不在乎,这难道不是奇女子吗!
脱足缠缢墓上
  《南皮县志》:高氏,是吴茂才的妻子,河间府人。茂才二十九岁时,娶的高氏,高氏当年十七岁。婚后,高氏恪守妇道,殷勤侍奉丈夫。岂料,丈夫不久便患了重病,瘫在床上动弹不得。高氏每日给他做饭煎药,端屎倒尿,侍候了两年多,也不懈担茂才自知再也起不来了,便拉着高氏的手说:“我不行了,这是命里注定的,希望你在我死后早点寻个好人家,来酬谢你的劳苦。”高氏说:“按您说来,是认为我有贰心。
  您要是死了,我也跟您一块去。”每当茂才提起这种话,高氏都退出门去。后来,茂才病故。殓葬完毕,高氏哀毁不食,多日滴水未进。她的父母及公公觉得总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就商量让她改嫁。挑好了人家,选好了日子后,才告诉高氏。
  高氏漫不经心地应道:“遵命!”但她提出了个条件,要公公为她准备烧酒烤鸡,她要祭别丈夫。公公说:“家中太穷,买不起。”高氏又让公公准备烧纸瓣香,公公也说没有。高氏恐怕他们怀疑自己而加以阻止,便来到丈夫墓旁,痛哭失声。丈夫的墓前有棵一把多粗的小树,高氏哭完,就解开缠足的带子,上吊而死。死时,树被拽弯,她跪到了地上,脸向着坟墓,面色跟活着的时候一样。
不自杀何以雪耻
  《常熟县志》:张氏,是朱一鸿的妻子,张汝东的女儿。
  二十三岁时,嫁给了朱一鸿。一鸿不善治家,家里穷得叮珰响。
  他在村里做私塾老师,挣得钱吃了上顿没下顿。张氏有时候一天仅能喝上一顿粥,有时候只能用麦屑野菜充饥。为了解决家中费用,她终日闭门纺织,寒暑不懈。一鸿下课归来,两人高高兴兴地相对而坐,并不为贫穷苦恼。
  一鸿有个姐姐,嫁给了秀才宗家相。家相见一鸿的房屋已经无法住人,便在塘头镇给他们弄了一间房子。搬到那儿之后的一天,一鸿又去私塾上课,张氏到邻家借地方纺织,有个叫宗周的流氓见她姿色不凡,便用下流话调戏她:“有这么漂亮的妻子,怎么忍心让她受这份苦呢?”张氏受了他的戏弄,很惭愧,便搬到另外一家纺织去了。当天夜里,宗周忽然来砸门,张氏吓得呼叫邻居,邻居也大声喊,宗周这才吓跑了。
  第二天,宗周携带着酒肉金银,来到了帮助过张氏的邻家,以贿赂他。邻家说:“你怎么想就怎么做好了,我不会再给你添麻烦。”就在这天夜里二更时分,宗周挟刀进了张氏的居室,想奸污她。张氏吓得绕着屋子跑,边跑边喊,可邻居吃了宗周的酒肉,收了他的钱财,对此听而不闻。张氏见没有人帮忙,便自己拼死反抗。她披头散发,向家里的瓶瓶罐罐撞去,瓶罐全撞碎了,她自己也满头满脸都是鲜血。宗周见此情形,也吓呆了,赶快夹着尾巴溜了出去。张氏发誓说:“我要是不自杀的话,怎么能雪耻呢!”于是,便抱来一些柴草,躺在上面,点着了它。大火烧着了房屋,邻家赶忙起来救火,火灭了,张氏被扶了出来。她的肩背全都烧焦,浑身上下烟薰火燎,头发也烧没了。出来后不久,张氏苏醒过来。对一鸿说:“我要是能立刻死掉,那就太幸运了!”以后,她拒绝服药吃饭,挺了十六天,死去了。县丞胡某知道后,捐钱殡葬了她。此时为万历二年(公元年》六月二十四日。张氏年仅二十三岁。地方官员将此事上报朝廷,朝廷将宗周绳之以法,而为张氏建了祠堂祭祀她。严文靖出钱赞助办丧事,赵文毅为她作传。
今为周郎死矣
  《明史·烈女传》:项氏女,是秀水人,为国子生项道亨的女儿。她精于女工,善弹琴瑟,通晓《烈女传》,十分孝敬祖母和母亲。她与吴江的周应祁订了婚。订婚后不久,应祁便患了重玻项女听说后,便持斋焚香敬佛,并默默地祈祷着什么。侍女们好奇,偷偷地伏在门外细听,原来,她在祈祷愿以自身替代丈夫。
  一天,项女问她的奶母:“如果还没出嫁,未婚夫就死了,应该怎么办?”奶母说:“还没结婚,就可以改嫁,这没什么妨碍。”项女正色道:“从前贤者以一剑许人,犹不忍心辜负他人,何况以身许人呢!”
  应祁死后,周家派人送来讣讯,父母怕女儿伤心,便严令婢女奴仆不得告知小姐。但项女听传报“吴江人来”,已经全明白了。祖母吩咐母亲去看她,女儿让母亲坐下,脸色依旧温和如常。母亲见女儿这样,也就放心地去了。夜里,项女等婢女们都睡熟后,悄悄地起了床,用白色丝带束好头发,里里外外都换上白色孝服,并把裤子边缝好。随后,把自己的衣物标上婢女名称,放在床上,遗赠给她们。又在案几上写了几个大字:“敬告父母,女儿不能在你们的身边侍奉了,今天我要为周郎死去。”写完,就上吊自尽了。两家父母根据她的愿望,把她与应祁合葬在一处。
阳桃儿
  《归德府志》:杨桃儿,是杨德文的女儿。明世宗嘉靖元年(公元年》,山东王堂的部队流入归德境内,一些士兵四散剽掠,桃儿当时十六岁。为免出意外,她女扮男装,随兄长世威到邯郸避难。途中,他们遇到敌人,世威与世宠拼力搏斗,被敌人杀死。敌人把桃儿抓获了。敌人见桃儿长得漂亮,知道他不是男子,便打算把她献给长官。敌人逼她上马,桃儿大骂道:“你们杀了我的兄弟,我恨不能将你们碎尸万段,你们还想干什么!”说着,用头撞地想自杀。敌人强逼着她就范,她抠掉了敌人的一只眼睛,敌人愤怒了,乱刀向她砍去,直到死,她仍骂不绝口。有关方面奏请朝廷为她立了贞节牌坊。
置毒衣祔
  《河南府志》:薛氏,阌乡人。她生有丽质,贤惠有德。
  十五岁时,与秀才陈所见结了婚。婚后没多久,所见就亡故了。
  丈夫死后,薛氏发誓决不再嫁,苦心守节。乡人见她贤惠漂亮,纷纷来求亲,她断然拒绝。有人劝她说:“有儿子守节是常理,没有儿子干吗要这样苦自己呢?”薛氏回答说:“有儿子就守节,没儿子则应该死去。我所以没有马上死去,是因为有婆婆在堂。我要侍奉她老人家终其天年,以酬报丈夫于地下。并不是我忘了去死。”尔后,家中生活更为困苦。婆婆不甘受苦,竟受别人贿赂,硬要把她嫁出去,并收下了彩礼。薛氏估计没什么好办法劝婆婆改变主意,就假意答应下来,而暗地里把毒药缝在衣襟里。到了结婚那一天,她神色自若地进了车轿,走到半路,服毒而死。发丧入殓时,见她的衣服鞋袜都用针密密地缝合在一起,牢不可解。有关方面上奏皇上,皇上下令赐匾表彰。
小厢儿
  《河南府志》:小厢儿,是张廷仁的女儿,幼年时,与王自选订了婚。厢儿举止端凝,天性刚烈。到了十四岁,还没跟王自选结婚,而自选则因犯罪被处死。厢儿想殉死,父母坚决反对,并想让她另嫁他人。厢儿知道内情后,哭着说:“我本来就是王家的人,怎么能再嫁给别人呢!”她为王自选守节殉死的念头十分坚定,任别人怎么劝也不行。终于有一天,她趁父母不注意,在一间空房子里上吊了。父母见女儿已死。大哭一场,随后把她抬到王家,让她与自选合葬。嘉靖十九年,邑令将她的事迹上奏皇上,并为她建祀庙以祭祀,立碑以表彰。
坠楼人
  《槐西杂志》:我在福建为督学时,听院吏讲过这样一件事:雍正年间,有个学使的小妾掉到楼下摔死了。当时不明死因,以为是偶然失足摔到了楼下。日久天长之后,知道底细的人泄漏了秘密。
  那小妾本是山东人,十四五岁时,与一个编筐人的儿子结了婚。婚后,两人恩恩爱爱,形影不离。此时,正遇荒年,家家没粮吃,户户没衣穿,编筐人的家里也不例外。于是,婆婆便把结婚才几个月的儿媳卖给了人贩子。临行前,夫妇抱头痛哭,彻夜未寐,互相在肩头上咬了一口作为标志,尔后分别了。
  丈夫放心不下,沿途乞讨,日夜兼程追赶人贩子。一直暗地里跟随到京城,不时远远地在车里见他妻子一面。丈夫怯懦,害怕遭人斥骂,始终不敢近前。只有相视挥泪而已。
  人贩子把那小妾带到官媒家,她的丈夫天天守候在大门旁,偶然见上一面,彼此便一再约定,不要死去。希望天上人间,能再相见团聚。后来,丈夫听说妻子被学使纳为小妾,便想方设法作了学使幕友的仆人,跟随他们一起来到了福建。然而,虽在一府之中,但内外隔绝,没办法联系。他的妻子一点也不知道他已来到了福建,而且就在她的身边。因思虑成疾,丈夫终于病死了。死后,他的妻子才从婢女的口中得到了他的消息。那天,他的妻子坐在楼上,一个婢女从外面进来,跟她聊起外面发生的事。婢女说:“从京城跟来的一位仆人死了,死得好可怜,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于是,便谈起他的姓名籍贯年龄相貌。小妾一听,知道是她原来的丈夫,顿时惊呆了。
  随后,便对身边的人说了事情的始末,说完,长号数声,奋身跳下楼摔死了。学使讳言此事,所以外人不知道。
  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可避讳的。大抵女子殉夫有两种情况。
  一是恪守纲常,宁死不受辱,这是遵循礼教的作法。二是忍耻偷生,苟延一息,希望今后破镜重圆。等到绝望势穷,然后一死,以表明此生的情感。此女不死于人贩子之手,不死在媒氏之家,等到玉玷花残,得知丈夫的死讯而后死去,实在是太晚了,但她死的念头是早就有的。只是私爱缠绵,不能自割。她的心里,本来并不以当死不死为亏欠丈夫的恩德,而是以可等待而不等待为辜负丈夫的愿望。我们哀叹她的遭遇,悲悯她的志向,为她用情之误而可惜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拘泥于春秋大义,责备他们这些没有读过书的儿女,这就不是与人为善了。
等死耳死火不辱
  《明史·烈女传》:项淑美,是淳安人,嫁与方希文,希文喜欢收藏书籍。婚后不久,杭州城被攻破,大帅方国安的溃兵抢掠了沿江一带,杭州城内城外数百里没有一处安宁的地方。希文载着书带着全家到山里避难。一天,希文的幼子出疹子,高烧不退,希文出去请医生,只留下淑美和一老一少两位婢女。当天夜晚,溃兵突然冲进山里,纵火掳掠。婢女搀扶着淑美,想跟她一道出去。淑美厉声喝斥道:“出去就要被溃兵杀死,不出去就会让大火烧焦,同样是死,死在火里没有耻辱。
  “此时,那老婢女已先出去了,她回头一看,大火熊熊燃烧,又冲回去大叫:“火都烧进屋了,为什么还不出来?”淑美不答应,急忙把书拿来堆在她的身边,堆得与她一样高,然后坐在书堆中间。转眼间,烈火扑来,淑美同书都被烧着了,没烧多久,便死了。
  敌人退去后,希文才归来,此时,草屋成为一片废墟。书灰旋成一圈,好像护着淑美的骨海希文用手一碰灰就散了,他便收起淑美的遗骨将她安葬了。
  另外,慈谿有位王女,与同村的方某结了婚。婚后刚一个月,邻居家起火,延及到她家。此时,方某正好有事外出,王女坐在小楼上不下来,最后被火烧死。她的骸骨俱成灰烬,只有心完好无损,丈夫归来后,悲伤地捧起这颗心大哭,不久,这颗心便化了。
洞庭妇人
  《苏州府志》:洞庭妇人,年轻美丽,为倭寇掠到。在过一处独木桥时,妇人畏缩不走,一个倭寇抓住她的手,想领她过,她仍不肯举步;另一倭寇上来帮忙,从后面扶着她,妇人才侧足而进。走到桥心,妇人两手紧握倭寇的手臂,大号一声,奋勇投入水中,倭寇受她牵扯,不能用力游水,遂一同淹死。
  与此同时,一对乡民夫妇相携而奔,碰到倭寇,他们忙躲到渡僧桥下的破船内,倭寇搜索时抓到了他们,给了男人一刀。
  他的妻子大声叫骂,不肯就范,一倭寇提着妇人的头发,另一倭寇拿刀威胁说:“不从,我立刻杀了你!”妇人瞋目怒骂,倭寇大怒,把她拦腰斩断,抛尸河中。
  再说她的丈夫虽然被刺了一刀,但没被杀死,倭寇走后,他将妻子的尸体打捞上来,依礼埋葬。自后,终身未娶。
  可惜,这两位妇人的姓名都没传下来。
此我殓装
  《婺源县志》:李氏女,名娇云,休宁流口李鹏时的女儿,与婺源沱川的余坡订了婚。将要结婚时,余坡突然死了。闻听讣讯,李氏痛不欲生,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多日。母亲怕她想不开,便硬劝她起来。她怕母亲伤心,也就起了床,稍稍吃了点东西。一天,她拿出青莲白绣鞋给妹妹看,并对她说:“这是我入殓的鞋。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为我穿上。”第二年,父母想让她另嫁他人,李女便自杀而死,死时年仅二十一岁。
我倡女张凤奴也
  《宝符传》:金天兴元年(公元年》,元军攻打金军驻守的城池,矢石交射之际,忽然有位女子在城下大叫:“我是妓女张凤奴,由许州被俘到这里,元军就要退了,希望你们努力坚守,不要受他们的欺骗。”说完,投进护城河中死去。朝廷派人骑快马到西门祭祀了她。
  正大天兴之间,妇人有节义的为数不是太多,凤奴的事别史也收录了,大概是想激励妇女吧!
刘兰卿
  《清代声色志》:郭子美的小妾刘氏,字兰卿,本为扬州良家女子,因遭战乱,流落到妓院,并不是诚心想依卖笑为生。
  子美到海上游玩,见了兰卿很喜欢她。兰卿力求脱离娼籍,子美便赎出她来,作了小妾。时年仅十五岁。
  光绪五年,子美奉命到朝中觐见皇帝,不久又赴直隶任提督。上任时,子美携兰卿同赴古北口。因国事繁多,子美过于劳累,竟暴病而亡。兰卿极度伤心,吞服了鸦片为子美殉难。
  听说此事的人莫不悲伤。
阿芸
  《清代声色志》:阿芸是苏州梨园的演唱女子,后来被超勇公海兰察宠幸专房。超勇公性情粗暴急躁,又放纵于自己的嗜好欲望。为此,阿芸经常委婉地陈说劝谏,对超勇公多有保全。超勇公的儿子安禄也很不检点,阿芸也能劝说抑制他。超勇公死后,阿芸没有哭哭泣泣,而是耐心地规劝安禄说:“功臣家的子孙不容易有所作为,富贵人家的门户不容易守得祝“以鼓励安禄自强自新,安禄听了非常感动。但想不到那天夜里阿芸投环自尽了。
  安禄有个女儿,未婚守节,曾受到特别的表彰,而阿芸规劝超勇公父子和守节殉情的事,却被埋没没有流传下来,实在令人惋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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