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遵古 宣室志
刘遵古
故刑部尚书沛国刘遵古,大和四年节度东蜀军。先是,蜀人有富蓄群书,刘既至,尝假其数百篇,然未尽详阅。明年夏,涪江大泛,突入壁垒,溃里中庐舍。历数日,水势始平,而刘之图书器玩尽为暴水濡污。刘始命列于庭以曝之。后数日,刘于群书中得《周易正义》一轴,笔势奇妙,字体稍古,盖非近代之书也。其卷未有题云:“上元二年三月十一日,因读《周易》,著此正义,从兹易号十二三,岁至一人八千口,当有大水漂溺,因得舒转晒曝。衡阳道士李德初。”刘阅其题,叹且久。穷其所自,乃蜀人所蓄之书也。于是召宾掾以视之。所谓“易号十二三,岁至一人八千口”者,“一人八千口”盖“大和”字也。自上元,历宝应、广德、永泰、大历、建中、兴元、贞元、永贞、元和、长庆、宝历,至大和,凡更号十有三矣。与其记果相契然。不知李德初何人耳抑非假其名以示于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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