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献皇帝纪卷第二十七 后汉纪
孝献皇帝纪卷第二十七
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 徐绍桢曰:“正月庚寅朔,纪有丁丑疑误。”
牛辅遣李傕、郭汜、张〔济〕(倕)〔一〕、贾诩出兵击关东,先向孙坚〔二〕。坚移屯梁东,大为傕等所破。坚率千骑溃围而去。复相合战于阳人,大破傕军〔三〕。傕遂掠至陈留、颍川,荀彧乡人多被杀掠。
〔一〕 据袁纪下文及三国志、范书改。
〔二〕 范书董卓传作“击破河南尹朱隽于中牟”。
〔三〕 按三国志及范书,坚屯梁东及合战阳人,均系初平二年事。袁纪上卷已述孙坚自阳人进据洛阳,此又重出,恐有误夺。且坚于梁东一役,乃败于徐荣之手;而胜于阳人,系破胡轸、吕布之师,袁纪误也。
帝思东归,使侍中刘和出关诣其父太傅刘虞,令将兵来迎。道经南阳,袁术利虞为援,质刘和不遣,许以兵至俱西,命刘和为书与虞。虞得书,遣数千骑诣术。公孙瓒知术有异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从。瓒惧术闻而怨之,亦遣其从弟越将千骑诣术以自结,阴教术执和,夺其兵。由是虞、瓒有隙。
初,五原人吕布便弓马,膂力过人。既杀丁原,董卓信爱之,誓为父子。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卫。卓性刚褊,忿不思难,尝以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布捷避之,为卓致谢,卓意亦解。由是阴怨卓。卓尝使布守中合,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自不安。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接纳之。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遂许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会群臣于未央殿。卓置卫,自其营至于掖门。士孙瑞使骑都尉李顺将吕布亲兵十人〔一〕,伪着卫士服于掖门。卓将出,马败不进,卓怪之,欲还。布劝之,遂行。入门,卫士以戟刺之。卓衣内有铠,不入,伤臂坠车,大呼曰:“吕布何在!”对曰:“在此。”布曰:“有诏。”趣兵斩之。卓骂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斩之。卓母子皆诛之,尸于市。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 按三国志、范书“李顺”均作“李肃”。李贤曰:“肃,吕布同郡人。”
〔二〕 三国志、范书均作“守尸吏自然火置卓脐中”,非王允所使。袁纪所述,与情理不合。
卓字仲颍,陇西临洮人。少好任侠,尝游羌中,尽与诸帅相结。后归耕于野,而豪帅有来从之者,卓与俱还,杀耕牛相与宴乐。诸豪帅感其意,归相敛,得杂畜千余头以赠之。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双带两□,左右驰射。稍以军功,遂至大将军。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责邕曰:“国之大贼,弑主残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国恩,国主危难,曾不倒戈,卓受大诛,而更嗟叹。礼之所去,邢之所取。”使吏收付廷尉治罪。邕谢允曰:“虽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常说,岂当以背国而向卓也。狂瞽之言,谬出患入,正谓邕也。愿黔首为刑,以继汉史。” 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微,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受谤议。”遂杀邕〔一〕。
〔一〕 裴松之曰:“蔡邕虽为卓所亲任,情必不党。宁不知卓之奸凶,为天下所毒,闻其死亡,理无叹惜,纵复令然,不应反言于王允之坐。斯殆谢承之妄记也。史迁纪传,博有奇功于世,而云王允谓孝武应早杀迁,此非识者之言。但迁为不隐孝武之失,直书其事耳,何谤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谓内省不疚者矣,既无惧于谤,且欲杀邕,当论邕应死与不,岂可虑其谤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诬罔不通之甚者。”按司马迁直书汉事,不避忌讳,故汉代秘其书,流布不及汉书之广。类聚卷十引班固典引叙云:“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马迁着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讥刺,贬损当世,非谊士也。’”此言代表汉代官方对史迁的正式评价,故王允因之,言史记为“谤书”,非其个人独特之见也。
邕字伯喈,陈留围人也。博学有隽才,善属文,解音声伎艺,并术数之事,无不精综。初辟司徒府吏〔一〕,迁郎中,着作东观,以直言被刑〔二〕。初,太尉董卓见邕,甚重之,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治书御史、尚书,三月之间,周历三台〔三〕,左中郎将,封高阳侯〔四〕。
〔一〕 司徒,桥玄也,见范书本传。洪颐烜以为“司徒”乃“司空”之误。
〔二〕 以光和元年六月应诏对策,因直斥宦官权贵而被刑,详见卷二十四。
〔三〕 按范书邕传作“三日之间,周历三台”。又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汉纪,亦作“卓为太尉,辟为掾,以高第为侍御史、治书,三日中遂至尚书。”柳从辰曰:“袁宏纪作‘三月之间’是也。御览二百十二、书钞六十引谢承书亦作‘三月’。迁转虽速,亦当无一日一台之理。范书既云周历,则是已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计,作‘月’固较长。但范书后论云‘信宿三迁’,似仍作‘日’也。”按袁纪汉末之事尝取资璠纪,其弃“三日”而作‘三月’ ,必有所据,当依袁纪为是。又钱大昕三史拾遗卷四云:“百官志:御史中丞为御史台率。应劭风俗通云:尚书、御史台,皆以官仓头为吏(
见百官志注、今本风俗通无此文)。是尚书、御史皆称台也。又百官志:谒者仆射为谒者台率,符节令为符节台率。则汉时称台者,亦不止尚书、御史矣。袁绍传:坐召三台,专制朝政。注引晋书云,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然伯喈未受谒者,何以便有三台之称,岂侍御史与治书御史分为二署耳?”袁纪“
御史”上脱“侍”字,故补。
〔四〕 范书作“高阳乡侯”。通鉴从袁纪。按邕所封系乡侯,作“
高阳侯”者,乃省文也。
于是以吕布为奋武将军,假节、开府,如三公。
初,黄门郎荀攸与议郎郑泰、何颙、侍中种辑谋曰:“董卓无道,甚于桀纣,天下怨之,虽资强兵,实一匹夫耳。今直刺杀之,以谢百姓。然后据殽函,挟王命号令天下,桓文之举也。”事垂就而发觉,收颙、攸系狱〔一〕。颙忧惧自杀,攸言笑饮食自若。会卓死得免,弃官归乡里。
〔一〕 通鉴考异曰:“魏志云:攸与何颙、伍琼同谋。按颙、琼死已久,恐误。”故通鉴略颙之名。考异之说是。
兖州刺史刘岱为黄巾所杀,东郡〔太守〕(刺史)曹操为兖州牧〔一〕,击黄巾破之,降者三十余万人。
〔一〕 据上卷之文改。
五月丁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丁酉”。通鉴考异曰:“按是年正月丁丑,大赦。及李傕求赦,王允曰: ‘一岁不再赦。’然则五月必无赦也。”
征西将军皇甫嵩为车骑将军。
董卓既死,牛辅为其麾下所杀。李傕等还,以辅死,众无所依杖,欲各散归。既无赦书,而闻长安中欲尽诛叙州人,忧恐不知所为。贾诩曰:“闻长安中议欲尽杀叙州人,而诸君弃众单行,即一亭长能束君矣。不如率众而西,所在收兵,以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幸而事济,奉国家以正天下;若不济,走未晚也。”众以为然。遂将其众而西,所在收兵,攻至长安,众十余万。卓故部将樊稠等合兵围长安。
刘表与袁绍连和,袁术怒召孙坚攻表,战于新野。表退屯襄阳,坚悉众围之。表将黄祖自江夏来救表,坚逆击破祖,乘胜将轻骑追之,为祖伏兵所杀。坚子策、权皆随袁术。
六月戊午,长安城陷,吕布与战不胜,将数百骑奔冀州。傕等入城内,杀太常种弗、太仆鲁猷、大鸿胪周奂、城门校尉崔烈、越骑校尉王顺〔一〕,死者数十人。司徒王允挟乘舆上宣平城门,允谓傕等曰:“臣无作威作福,而乃放兵纵横,欲何为乎?”傕曰:“董卓忠于陛下,而无辜为吕布所杀,欲为卓报布,不敢为逆尔。请事竟,诣廷尉受罪。”〔二〕。
〔一〕 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汉纪,“鲁猷”作“鲁馗”,“王顺”作“王颀”。范书董卓传种弗为“卫尉”,献帝纪作“太常”,与袁纪同。又“顺”亦作“颀”,而“猷”作“旭”。赵一清曰: “旭即馗也,字异耳。”旭乃鲁恭之孙。
〔二〕 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纪“ 允”作“帝”,“臣”作“卿”。袁山松书与袁纪同。然据文意,似璠纪是。
己未,大赦天下。拜李傕为扬武将军,郭汜为扬烈将军,樊稠等皆为中郎将。
甲子,李傕杀故太尉黄琬、司徒王允及其妻子。众庶为之流涕,莫敢收允,故吏京兆赵戬葬允。上以允为忠,封其孙异为安乐侯〔一〕。
〔一〕 范书王允传作“封其孙黑为安乐亭侯”。
允字子师,太原祁人。容仪雅重,非礼不动。郭林宗称允曰:“
宰相才也。”与之友善。
仕为郡主薄。太守刘伟受宦者赵津请讬,召中都路拂为五官掾。允以拂狡猾不良,封还伟教,至于四五,坐鞭杖数十,终不屈挠。拂由是废弃,而允名震远近〔一〕。拂富于财,宾客数百,深怨允,常欲害之。允从者不过数人,每与拂遇,允常坐车中,按剑叱之,拂辄不敢当。辟司徒府,稍迁豫州刺史。
〔一〕 范书王允传曰:“年十九,为郡吏。时小黄门晋阳赵津贪横放恣,为一县巨患,允讨捕杀之。而津兄弟谄事宦官,因缘谮诉,桓帝震怒,征太守刘□,遂下狱死。允送丧还平原,终毕三年,然后归家。复选仕,郡人有路拂者,少无名行,而太守王球召以补吏,允犯颜固争,球怒,收允欲杀之。刺史邓盛闻而驰传辟为别驾从事。允由是知名,而路拂以之废弃。”与袁纪大异。
黄巾贼别党起于豫州,允击,大破之。于是贼中得中常侍张让书,允具以闻灵帝。帝深切责让,让辞谢,仅而得免。让由是怨允,谮之于灵帝,诏征允治罪。道遇赦,还官。后百余日,复见征。太尉杨赐与允书曰:“若以张让事,百日再征,宜深思之。”允故吏流涕进药,允弃而不饮。会大将军何进请允,得减死一等〔一〕。遂变名姓,隐遁山薮。后何进表允为从事中郎,迁河南尹、太仆。及在公辅,值国家祸乱,允外相弥缝,内谋王室,甚有大臣之度。自天子及国中皆倚允,卓亦雅信焉。
〔一〕 范书本传言为允请者尚有太尉袁隗、司徒杨赐。按中平元年,赐任太尉,隗乃司徒,范书误置耳。
卓既死,与士孙瑞议赦卓部曲,既而疑曰:“部曲从其主耳,今若名之恶逆而赦之,恐适使深自疑,非所以安之也。”乃止。或说允曰:“卓部曲素惮袁氏,而畏关东,若一旦解兵开关,必人人自危。不若使皇甫嵩领其众,因使屯陕以安之,徐与关东通谋,以观其变。”允曰:“不然。关东举义兵者,皆吾徒也。今若拒险屯守陕,虽安叙州人,而疑关东之心也。”吕布将奔,谓允曰:“公可去矣!”允曰:“安国家,吾之上愿也。若其不获,则杀身以奉朝廷。幼主恃我而已,临险难苟免,吾不为也。努力谢关东诸公,当以国家为念。 ”
黄琬字子琰,太尉琼之孙也。为五官中郎将,所选举皆贫约守志者。诸权富郎共疾之,构琬以为党,遂免官禁锢,几将二十年。司空杨赐深敬重之〔一〕,上书荐琬有拨乱之才。由是征拜议郎,〔擢〕(权)为青州刺史〔二〕,迁侍中、尚书。
〔一〕 范书黄琬传作“太尉杨赐” 。按赐中平二年九月始拜司空,十月遂卒。赐荐琬有拨乱之才,乃光和元年之事,时赐任太尉,袁纪误。
〔二〕 据范书黄琬传改。
中平末,叙州叛,大将军出征,军调不足,富殖之徒多以财为官者,或起家为州郡。琬由是奏太尉樊棱、司徒许相,“皆窃位怀禄,苟进无耻,终无匡救之益,必有覆公折足之患〔一〕。宜皆罢遣,以清治路。军费虽急,礼义廉耻,国之大本也,苟非其选,飞隼在墉,〔二〕为国生事,此犹负石救溺,不可不察”。顷之,迁右扶风,历九卿,征为豫州牧。值黄巾陆梁,民物凋敝,延纳豪俊,整勒戎马,征伐群贼,威声甚震。是时上遣下军校尉鲍鸿征葛陂贼,鸿因军征发,侵盗官物,赃过千万。琬乃纠奏其奸,论鸿如法。琬既名臣,又与王允同谋,故及于难。
〔一〕 疑“公”系“餗”之讹。
〔二〕 易解卦曰:“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隼,鹰鹞也。墉,墙也。此喻贪残之人居高位,必致祸乱,而被人所诛讨。
傕兵之入长安,太常种弗曰:“为国大臣,不能禁暴御侮,使白刃向宫,去将安之!”遂战而死。弗字颍伯,司徒皓之子也。弗子邵为使者,尝忤于卓,左迁叙州刺史。征为九卿,辞曰:“我昔尽忠于国,为邪臣所妒。父以身徇国,为贼所害。夫为臣子不能除残去逆,何面目复见明主哉!”三辅之臣闻之,莫不感恸焉。
初,南阳何颙、河内郑泰好为奇画。颙逮郭林宗,与之游学。及党事起,颙以被禁锢。乃变姓名,亡匿汝南,所至皆结豪杰,名显荆豫之间。灵帝末,君子多遇祸难。颙岁中率常再三私入洛阳,为人解释患难。泰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杰,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名闻山东。王室西迁,泰以尚书郎从入关〔一〕。是时京师饥乏,士人各各不得保其命,而泰日与宾客高会,作倡乐,仰泰全济者甚众。长安既乱,南奔袁术〔二〕。术以泰为扬州刺史,未至而卒。
〔一〕 三国志郑浑传注引张璠纪作 “留拜议郎”,范书亦然。
〔二〕 三国志郑浑传注引张璠纪及范书均作“东归”。
丙子,前将军赵谦为司徒。
尚书令朱隽之出奔也,与孙坚俱入洛阳,既而屯于中牟。李傕等既破长安,惧山东之图己,而畏隽之名。傕用贾诩计,使人征隽。军吏皆不欲应,隽曰:“以君召臣,义不俟驾,况天子诏乎!且傕、汜小竖,樊稠庸儿,无他远略,又势均力敌,内难必作。吾乘其弊,事可图也。”遂就征为太仆。
秋七月,李傕使樊稠至郿葬董卓,大风暴雨,流水入墓,漂其棺椁。
庚子,太尉马日磾为太傅,录尚书事。
八月辛未,车骑将军皇甫嵩为太尉。使太傅马日磾、太仆赵岐持节镇关东。
初,孙坚杀南阳太守张咨,袁术得据其郡。南阳户口数百万,而术奢淫肆欲,征发无度,百姓苦之。既而与绍有隙,又与刘表不平,引军入陈留。曹操、袁绍会击术,大破之〔一〕。术将余众奔九江,杀扬州刺史陈温,领其州〔二〕。李傕等欲术为援,因令日磾即拜术为左将军,封阳翟侯,假节。日磾、赵岐俱在寿春。岐守志不挠,术惮之。日磾颇有求于术,术侵侮之。从日磾借节视之〔三〕,因夺不还。日磾欲去,术又不遣,病其所守不及赵岐,呕血而死〔四〕。
〔一〕 三国志袁术传与袁纪同。然三国志武帝纪、范书袁术传所载,操、绍会击术,系于初平三年;而引军入陈留,系于四年,与袁纪异。
〔二〕 三国志、范书均曰术杀陈温,独通鉴作“卒”。考异曰:“
裴松之按:英雄记,温自病死,不为术所杀。九州春秋曰:‘初平三年,扬州刺史陈祎死,术以瑀领扬州。’盖陈祎当为陈温,实以三年卒,今从之。”卢弼曰:“周寿昌曰:术更用陈瑀为扬州,则亦非遽自领矣。弼按:范书郑太传,太与何颙、荀攸谋杀董卓,事泄脱身,自武关走,东归袁术。术上以为扬州刺史,未至官,道卒。袁宏纪此事在初平三年,当在陈瑀为扬州之先也。”通鉴及弼说是。
〔三〕 李贤曰:“节所以为信,以竹为之,长八尺,以旄牛尾为眊三重。”
〔四〕 卢弼曰:“按当时割据自雄者,皆欲屈服前朝显宦以自重,如曹丕之以钟繇、华歆、王朗为三公;刘备云以许靖为太傅,与袁术之欲屈日磾,事正相同。又按术又欲以故兖州刺史金尚为太尉,尚不屈逃去,为术所害。”
九月,扬武将军李傕为车骑将军,封池阳侯,领司隶校尉,假节。郭汜为后将军,封郿阳侯,〔一〕。樊稠为右将军,封万年侯。傕、汜、稠擅朝政。张济为骠骑将军〔二〕、平阳侯,屯弘农。
〔一〕 三国志董卓传作“美阳侯” 。
〔二〕 范书献帝纪作“镇东将军,三国志董卓传与袁纪同。
初,董卓入关,说韩遂、马腾共图山东。遂、腾见天下方乱,亦欲起兵倚卓。卓死,傕、汜攻破京师,遂、腾将兵救天子。是月遂屯郿,腾屯鄠〔一〕。
〔一〕 三国志董卓传曰:“以遂为镇西将军,遣还叙州,腾征西将军,屯郿。”
司徒赵谦以久病罢〔一〕。甲申〔二〕,司空淳于嘉为司徒,光禄大夫杨彪为司空,录尚书事。
〔一〕 范书献帝纪作“八月”事,通鉴从袁纪。
〔二〕 范书同。按九月丁亥朔,无甲申,疑有讹。
冬十月,荆州刺史刘表遣使贡献,以表为荆州牧。
初,弘农王唐姬者,故会稽太守唐瑁女也。王薨,〔父〕(人)欲嫁之〔一〕,不从。及关中破,为李傕所略,不敢自说也。傕欲妻之,唐姬不听。尚书贾诩闻之,以为宜加爵号。于是迎置于园,拜为弘农王妃。
〔一〕 据御览卷四三九引袁纪改。
李傕举博士李儒为侍中,诏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迫杀我兄,诚宜加罪。”辞曰:“董卓所为,非儒本意,不可罚无辜也。”
丁卯,日有重晕〔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无此事。又十月丙戌朔,无丁卯,疑袁纪误。
太尉皇甫嵩以灾异策免。光禄大夫周忠为太尉,录尚书事〔一〕。
〔一〕 范书作十二月事。
嵩字义真,规之兄子也。善用兵,为将,饮食舍止,必先将士,然后至巳乃安焉。兵曹有所受赂者,嵩曰:“公素廉,必用乏也。”出钱赐之。吏惭,即自杀。
董卓之入,征嵩为城门校尉。嵩长史梁衍说嵩曰:“汉室微弱,宦竖乱朝。卓既诛之,不能尽忠奉主,而废立纵意。今征将军,祸大则忧危,祸小则困辱。卓在洛阳,天子来西,以将军之众,奉迎天子,发命海内。袁氏通其东,将军逼其西,则成禽矣。”嵩不从,遂就征。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将杀之。嵩子坚寿与卓素善,诣卓请嵩,卓免之。
华峤曰:臣父〔表〕(袁)每言臣祖歆云〔一〕,当时人以皇甫嵩为不伐。故汝、豫之
战,归功于朱隽;张角之捷,本之于卢植。盖功名者,士之所宜重〔二〕。诚能不争,天下莫之与争,则怨祸不深矣。
〔一〕 据范书嵩传论引华峤语及晋书华表传改。
〔二〕 范书嵩传论引华峤语“士” 作“世”,当以袁纪为是。
四年(癸酉、一九三)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色)〔一〕。”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二〕:“立司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幽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微,焉能不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不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月)。〔三〕
〔一〕 据范书、续汉志注引袁纪改。
〔二〕 据范书、续汉志注引袁纪补。
〔三〕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下文丁卯,是正月第十四日,此不当作“五月”。
丁卯,大赦天下。
徐州刺史陶谦遣使奉贡,以谦为徐州牧。
癸酉,无云而雷〔一〕。
〔一〕 “癸酉”上当脱“夏五月” 三字。
六月,华山崩。
东海王子琬、琅邪王弟邈诣阙贡献。以琬为平原相,邈为九江太守,皆封列侯〔一〕。
〔一〕 按范书光武十王传,琬乃东海懿王祗之子,封汶阳侯,拜为平原相。而琅邪顺王容之弟邈拜阳都侯,为九江太守,且系于初平元年,与袁纪异。
太尉周忠以灾异罢。太仆朱隽为太尉,录尚书事。
己酉,以平原相刘备为豫州牧〔一〕。
〔一〕 三国志之陶谦传、先主传,范书之陶谦传及通鉴,均系此事于兴平元年。袁纪误。
是时新迁都,宫人多无衣服。秋七月,帝欲发太府缯以作之。李傕不欲,曰:“宫中有衣,胡为复作邪?”尚书郎吴硕素谄于傕,乃言曰:“关东未平,用度不足,近幸衣服,乃陵轹同寮。”尚书梁绍劾奏:“硕以瓦器奉职天台,不思先公而务私家,背奥媚灶〔一〕,苟谄大臣。昔孔子诛少正卯,以显刑戮。硕宜放肆,以惩奸伪。若久舍不黜,必纵其邪惑,伤害忠正,为患不细。”帝以硕傕所爱,寝其奏。
〔一〕 论语八佾:“王孙贾问:‘ 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注曰:“奥,内也,以喻近臣。灶,以喻执政。”于此奥以喻帝室也。
是时帝使侍御史裴茂之诏狱,原轻系者二百余人,其中有善士为傕所枉者。傕表之曰:“茂之擅出囚徒,疑有奸故,宜置于理。”诏曰:“灾异数降,阴雨为害,使者衔命,宣布恩泽,原解轻微,庶合天心,欲解冤结而复罪之乎?一切勿问。”
七月甲午,试耆儒三十余人〔一〕。上第赐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诏曰:“孔子叹‘学之不讲 ’〔二〕,不讲则所识日忘矣。今耆儒年余六十〔三〕,离本土,家饷不到,当展四体,以糊口腹。幼童始学,〔老〕(者)委农野〔四〕。朕甚愍焉。其不在第者,为太子舍人。”
〔一〕 范书献帝纪作“九月”。按七月、九月均辛亥朔,无甲午日,或“甲午”系“甲子 ”之误。又范书言所试儒生为“四十余人”。
〔二〕 孔子之言见论语述而。讲,习也。
〔三〕 “余”,范书作“逾”,是。
〔四〕 据黄本改。
冬十月,太学行礼。车驾幸宣平城门〔一〕,临观之。赐博士以下各有差。
〔一〕 范书献帝纪作“永福城门” 。
辛丑,京师地震。有星孛于天〔市〕(井)〔一〕。占曰:“民将徙,天子移都。”其后上东迁之应也。
〔一〕 据黄本改。范书献帝纪及注引袁纪、续汉志均作“天市”。
司空杨彪以地震赐罢。丙午,太常赵温为司空,录尚书事。
初,公瓒孙与刘虞有隙,虞惧其变,遣兵袭之,戒行人曰:“无伤余人,杀一伯珪而已。”瓒放火烧虞营,虞兵悉还救火,虞惧,奔居庸,欲召乌桓、鲜卑以自救。瓒引兵围之,生执虞而归。是时朝廷遣使者殷训增虞封邑〔一〕,督六州事,以瓒为前将军,封易侯。瓒诬虞欲称尊号,胁训诛之。
〔一〕 三国志公孙瓒传、范书刘虞传均作“段训”。
于是虞故吏渔阳鲜于辅率其州人及三郡乌桓、鲜卑,与瓒所置渔阳太守邹丹战于〔潞〕(蒯)北〔一〕,大破之,斩丹。既而持其众,奉王命,帝嘉焉。
〔一〕 据三国志、范书改。
袁绍又遣其将曲义及虞子合击瓒〔一〕,瓒败,遂走还易。先有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瓒以为易当之,乃筑京固守,积粟三百万斛。瓒曰:“昔谓天下事可指麾而定。今日视之,非我所决,不如伏兵力田〔二〕,食尽此谷,足知天下事矣。”
〔一〕 按三国志公孙瓒传,虞子乃和也,即昔曾被袁术所扣留者。
〔二〕 疑“伏”系“休”之误。三国志、范书均作“休兵”。
初,刘虞叹曰:“贼臣作乱,朝廷播荡,四方俄然,莫有固志。吾为宗室遗老,不得自同于众。今欲奉使展效臣节,安得不辱之士乎?”众咸曰:“田畴其人也。”畴字子泰〔一〕,右北平无终人也。好读书,善击剑,时年二十二。虞乃备礼请与相见,大悦之,遂署为从事,与车骑。将行,畴曰:“今道路险远,寇虏纵横,称官奉使,为众所指。今愿以私行,期于得通而已。”虞从之。畴乃选年少勇壮,募从二十骑。虞自出祖而遣之。畴出塞外,傍北山直驰,趣朔方,循间径去,遂至长安致命。诏拜骑都尉。畴以天子方蒙尘,不可荷佩荣宠,固辞不受。朝廷甚义之,三府并辟,皆不就。得报,驰还,未至,虞已为公孙瓒所杀。
〔一〕 三国志田畴传同袁纪,而范书刘虞传注引魏志作“字子春”。
畴至,谒祭虞墓,陈发章表,哭泣而去。瓒闻之大怒,购求获畴。谓曰:“汝何故自哭刘虞墓,而不送章报我乎?”畴曰:“章报所言,于将军未美,恐非所乐闻,故不进也。且将军方举大事,以求所欲,既灭无罪之君,又雠守义之臣。诚行此事,则燕赵之士将蹈东海而死〔一〕,岂有思从将军者乎?”瓒壮其对,释而不诛,拘之军下,禁其故人莫得与之通。或说瓒曰:“ 田畴义士,君不能礼而拘囚之,恐失众心。”瓒乃遣畴。
〔一〕 史记鲁仲连传曰:“鲁仲连曰:‘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
畴北归,率举宗族,他附从者亦数百人〔一〕,扫地而盟曰:“君仇不报,吾不可以立世。”遂入徐无山,营深险平旷地而居,躬耕以养父母。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畴谓其父老曰:“诸君不以畴不肖,远来相就。众成都邑,而莫相统一,恐非久安之道。愿择贤良长者,以为之主。”皆曰:“善。”佥共推畴。畴曰:“今来在此,〔非〕苟存而已〔二〕,将图大事,复雠雪耻。窃恐未得其志,而轻薄之徒自相侵侮,愉快一时,无深计远虑。畴有愚计,若君行之可乎?”皆曰:“可。” 乃为约东相杀伤〔犯〕(把)盗争讼之法,〔三〕法重至死,其次抵罪,二十余条〔四〕。又制为婚姻嫁娶之礼,兴学校讲授之业。班行其众,众皆便之,道不拾遗,北边翕然服其威信,乌桓、鲜卑并各遣属通好,畴悉抚纳,令不得为寇。袁绍数遣使命,又即授将军印绶,皆距而不当之〔五〕。
〔一〕 三国志田畴传言宗族及附从者共数百人,与袁纪稍异。
〔二〕 据三国志田畴传补。
〔三〕 据三国志田畴传改。
〔四〕 三国志田畴传亦作“二十余条”,而通鉴作“凡一十余条”,误也。
〔五〕 三国志田畴传本作“当”,卢弼曰:“监本‘当’作‘留’。官本考证云元本‘当 ’作‘受’。”标点本从何焯说改“当”作“
受”。按袁纪献帝纪多本三国志,可证原即作“当”。
十二月辛丑,司空赵温以地震罢。乙巳,卫尉张喜为司空,录尚书事。
分汉阳郡为永阳郡。
是岁袁术使孙策略地江东〔一〕,军及曲阿。扬州刺史刘繇败绩,将奔会稽,许邵曰〔二〕:“会稽富〔实〕,策之所贪,且穷在海〔隅〕(阳),不可往也〔三〕。不如豫章,西接荆州,北连豫〔壤〕(章)〔四〕。若收合吏民,遗贡献焉〔五〕。与曹兖州相闻,虽有袁公路隔在其间,其人豺狼,不能久也。足下受王命,孟德、景升必相救济。”繇从之。
〔一〕 通鉴考异曰:“魏志、袁纪皆云,‘初平四年,策受袁术使渡江’。汉献帝纪、吴志孙策传皆云‘兴平元年’,虞溥江表传云‘
策兴平三年渡江’。按袁术初平四年,始得寿春。策传云术欲攻徐州,从陆康求米,事必在刘备得徐州后也。刘繇传称吴景攻繇,岁余不克,则策渡江不应在兴平元年已前。今依江表传为定。”
〔二〕 范书作“许劭”。
〔三〕 据三国志刘繇传注引袁纪改补。
〔四〕 据三国志刘繇传注引袁纪改。
〔五〕 三国志刘繇传注引袁纪作“ 遣使贡献”。
邵字子将,汝南平舆人也。少读书,雅好三史〔一〕,善与人论臧否之谈,所题目,皆如其言,世称‘ 郭〔许〕(诗)之鉴’焉〔二〕。广陵徐球为汝南太守〔三〕,请邵为功曹。球亦名士,解褐事之。同郡陈仲举,名重当时,乡里后进,莫不造谒,邵独不诣。蕃谓人曰〔四〕:“长幼之序,不可废也。许君欲废之乎? ”邵曰:“陈侯崖岸高峻,百谷不得而往,遂不造焉。 ”尝至颍川,不诣陈仲弓。或问其故,邵曰:“此君之道广,广则不周,故不行也。”同郡袁〔本〕(季)初〔五〕,公族豪侠,宾客辐辏。去濮阳令归,从车甚盛。将入郡界,叹曰:“吾舆服岂可令许子将见之乎?” 谢遣宾客,以单车归家。邵之见惮,皆此类也。
〔一〕 三史,史记、汉书、东观记也。〔二〕 许诗形近而讹。范书许劭传曰:“天下言拔士者,咸称许、郭。”故正。郭者,郭泰也。
〔三〕 范书“徐球”作“徐璆”。璆乃球之或字,说见说文。汝南先贤传曰球字孟本。
〔四〕 范书本传作“或问其故”,袁纪作蕃自谓人,恐误。
〔五〕 袁绍字本初,袁纪下文即作 “本初”,此作“季初”,误。故正之。
司空杨彪辟,不就;举方正,公车征,不行。或劝邵,邵曰:“
方今小人道长,王室将乱,吾欲避地淮海,以全老幼。”及天下乱,邵至广陵,徐州刺史陶谦礼之甚厚。邵曰:“陶恭祖外好声名,内非其真。今徐州谷贵,小人在侧,方厌宾客,待吾虽厚,其势必薄。”乃渡江投刘繇。其后谦捕诸寓士,陈留史坚元,陈郡相仲华逃窜江湖,皆名士也。邵与刘繇俱行,终于豫章焉。
兴平元年(甲戊、一九四)
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
甲子,帝加元服。
二月戊寅,有司奏立长秋〔宫〕〔一〕。诏曰: “皇妣宅兆未卜,三年之戚,礼不言吉。朕虽不能终身思慕,其何忍言后宫之选乎?”于是太尉朱隽、司徒淳于嘉、司空张喜奏曰:“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宜改葬皇妣,追上尊号,比穆宗、〔敬〕(恭)宗故事〔二〕。”
〔一〕 据范书补。
〔二〕 “比”字蒋本阙,黄本作“ 日”,全后汉文作“如”,而范书皇后纪作“比”。比、日形近而讹,故据范书补。又和帝葬宋贵人于西陵,仪比敬园,上尊谥曰恭怀皇后。顺帝葬母李氏,上尊谥曰恭愍皇后,葬恭北陵。献帝改葬王氏亦同此礼。和帝尊号曰穆宗,顺帝尊号曰敬宗,此作恭宗,误,亦正之。
甲申,改葬皇妣王氏,号曰灵怀皇后〔一〕。
〔一〕 范书献帝纪曰:“二月壬午,追尊谥皇妣王氏为灵怀皇后。甲申,改葬于文昭陵。 ”
后,邯郸人。祖苞治尚书,为五官中郎〔将〕〔一〕。父章袭苞业,居贫不仕。有子二人,男曰斌,女曰荣。荣则后也。后以选入掖庭,为贵人,有宠妊身。怖畏何后,服药欲除胎,胎安不动,又梦负日而行,遂生帝。何后恶之,鸩杀后。灵帝大怒,欲废何后,诸黄门请,仅而得止。灵帝悯上早孤,追思王后,乃作令仪颂。
〔一〕 据范书皇后纪补。
初,上诏求斌。斌将妻子诣长安,赐第宅田业,迁执金吾,封都亭侯〔一〕。
〔一〕 范书皇后纪“田业”下有“ 拜奉车都尉”五字。下文既云“
迁”,袁纪恐脱之。
丁亥,车驾耕于藉田。
是时李傕等专乱,马腾等私求不获,腾怒,以益州牧刘焉宗室大臣,遣使招引,欲共诛傕等。焉遣子范将兵就腾。岐州刺史种邵〔一〕,太常种拂之子。拂为傕所害,中郎将杜廪与贾诩有隙,并与腾合,报其雠隙。于是傕、腾携贰,上遣使者和之,不从。〔韩〕(禀)遂率众来〔二〕,欲和傕、腾,既而复与腾合。
〔一〕 按三国志董卓传,时种邵任谏议大夫,又汉无“岐州”。范书董卓传作“前叙州刺史种劭”,袁纪误。
〔二〕 “禀”,黄本作“转”,韩、转形近而讹,故正之。
任申〔一〕,腾、遂勒兵屯平乐观〔二〕,将图长安。傕使樊稠、郭汜及兄子李利击腾、遂,破之,邵、范等皆死。遂西走,稠追之,遂谓稠曰:“天地反覆未可知。本所争者非私怨,王家事耳。与足下州里〔人〕〔三〕,虽小有违,要当大同,欲相与善语,而不意后不可复。”乃交马共语,良久别去。〔一〕 此三月事,疑袁纪有脱文。又壬申乃第二十五日,在庚申后,疑有讹。
〔二〕 范书作“长平观”,三国志亦然,袁纪恐误。
〔三〕 据三国志董卓传注引九州春秋及通鉴补。
庚申〔一〕,赦腾。
〔一〕 三月戊申朔,庚申乃第十三日。
夏四月,以马腾为安狄将军,遂为安羌将军〔一〕。
〔一〕 通鉴与黄本均作“安降将军 ”。胡三省曰:“二将军号,一时暂置耳,后世不复置。”
徐州牧陶谦、北海相孔融谋迎天子还洛阳,会曹操袭曹州〔一〕而止。
〔一〕 东汉无曹州。时曹操为父报仇,复征陶谦,所袭者徐州也。袁纪乃涉上文“曹操” 而误。
陈留太守张邈反,吕布为兖州牧,郡县皆应之,唯甄城、范(阳)〔一〕、东阿三县不从。邈使人告荀彧曰:“吕布将军来助曹使君击陶谦,宜给其食。”众皆疑,彧知邈为乱,即勒兵设备。时操军攻谦,留守少,而(布)督将大吏多与邈〔通〕谋〔二〕。其夜,彧诛谋叛者数十人,众乃定。
〔一〕 据三国志、范书删。郡国志东郡有范县,无范阳,“阳”系衍文。
〔二〕 据三国志荀彧传删补。
豫州刺史郭贡率众数万人来至城下。或言与吕布同谋,众甚惧。贡求见彧,彧将往,或曰:“君一州镇也,往必危,不可!”彧曰:“贡、邈分非素结,今来速,计必未定;及其未定说之,纵不为用,可使中立。若先疑之,彼将怒而成计。”贡见彧无惧意,谓甄城未易攻也,遂引兵去。
操引军还攻吕布。
五月,即拜扬武将军郭汜为后将军,更封美阳侯。安集将军樊稠为右将军,开府如三公〔一〕。
〔一〕 按通鉴与此同,然前初平三年纪文已言汜为后将军、稠为右将军,皆封侯,此又重出恐误。或当作“加后将军郭汜、右将军樊稠开府如三公”。
六月丙子,分河西〔四〕郡为雍州〔一〕。
〔一〕 据范书补。
丁丑,京师地震。戊寅,又震。
乙酉晦〔一〕,日有蚀之。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乙巳晦 ”。按是月丙子朔,乙酉乃第十日,非晦日,作“乙巳 ”是。
秋七月壬子,太尉朱隽以灾异策罢。戊午,太常杨彪为太尉,录尚书事。
甲子,即拜镇南将军杨定为安西将军,开府如三公。
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诏使侍御史侯汶洗囚徒,原轻系。上避正殿。
于是谷贵,大豆一斛至二十万。长安中人相食,饿死甚众。帝遣侍御史候汶出太仓米豆,为贫人作糜,米豆各半,大小各有差。饿死者甚众,帝疑廪赋不实,敕侍中刘艾取米豆各五升,燃火于御前,作糜得二盆〔一〕。于是艾出问尚书:“米豆五升,得糜二盆,而民委顿,何也?朕甚愍之!民不能自济,故部使者出米豆,冀有益焉。御史不加隐恤,乃如是乎?”尚书以下诣省合谢,奏收侯汶考实。诏曰:“未忍致于理,可杖五十!”亟遣上亲所廪人名,于是悉得全济。
〔一〕 范书献帝纪注引袁纪作“得满三盂”,下同。
八月,冯翊羌寇属县。后将军郭汜、右将军樊稠等率众破之,斩首数万级。
九月,曹操还甄城。吕布屯山阳。
冬十二月,司徒淳于嘉久病罢。卫尉赵温为司徒,录尚书事〔一〕。
〔一〕 按范书献帝纪,嘉罢作“九月”,温为司徒系于“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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