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故土
第三十七章
魏旭之中风了。经过抢救虽然又活转来,但已左侧麻痹。行动自然不方便,连说话也不清楚了。沈玉敏每天推着轮椅,让老人散心,还常常扶着他,帮他练习走路。
沈玉敏陷入痛苦和矛盾之中。
吴国华已经毕业,分配在农业科学院工作。他常常下乡,帮助农民科学种田。他还在研究新的小麦品种,工作自然是繁忙的。他需要有个家庭,有个温暖、舒适的家,一个温存、热情、爱他的妻子。他虽然没有催玉敏“结婚”,但每次见到她,那目光里流露出来的期待与询问,也都使玉敏心焦。国华一直格守着誓言,虽然和玉敏已经领了结婚证,却一直住在单身宿舍里。即使到魏家来探望名义上的妻子,也只坐到晚上十点,便登车回到机关。
他在事实上依旧是光棍一条。
玉敏觉得对不起他。但她又不能甩开生病的舅舅。不用说搬出这个家去同国华另辟新巢,就是把国华引入魏家,她自己也难于照应两个大孩子。舅舅无疑是个老孩子了,生活上的事情是自己根本不能料理的。她必须睡在舅舅的屋里,以便随时起床照料他。国华呢,唉,年近三十的大小伙子,哪一个会料理生活?光是洗衣服,就是他的一大难事。常常是脱下这件,换那件,一直到所有的衣服都穿过一遍,再选取其中肮脏程度较轻者,换穿第二轮。非到了不洗便散出浓郁的汗气之时,才不得不下决心抽出个把小时把所有积存的衣服一齐洗上一遍。可那叫洗衣服吗?泡上过多的洗衣粉,自己又去看书。待到忽然想起还泡着一盆脏衣,才手忙脚乱地搓洗起来。上衣,搓九下。洗法是:将湿透的衣服拧成一条,左边搓三下,掉过来,右边搓三下,再于中部搓三下。三三见九,上衣洗完。裤子呢?于裤脚、膝盖、裤档处,又各搓四下,共十二下,便放入清水。背心更简单了,揉巴一下即可。只要清水中洗衣粉的泡体变得稀少,那就算洗完,抖一抖便晾在铁条上。所以,洗过的衣服,与未洗前相差无几,碰上阴天,还不如不洗。因为阴干的衣服上常常发出臭味,比未洗者有过之而无不及。唉,没有妻子的光棍汉,过的什么日子哟。
玉敏一身难以两全。她必须作出决定,是实践她许下的诺言,侍养舅舅的天年,还是把老人扔给一位请来的女帮工,自己同国华享受年轻夫妻的恩爱?
她痛苦,她矛盾。这个从大巴山来的姑娘,尽管已经受到大城市文明的熏陶,但本质依旧是大巴山的女儿。诚实和自我牺牲是她的信条,对于这样一个其实并不复杂的问题,她竟想不出更两全的办法。于是决定,牺牲掉自己的爱情。
她决定了在舅舅去世之前不结婚。那也许是三年,五年,甚或十年。她一想到自己竞盘算开了舅舅的死期就被自己的思想吓坏了。唉,自己竟这样自私、狠心,盘算着老人何时归天。莫不是自己急于出嫁,视舅舅为累赘?这是不贞、不孝哇。人而不孝,作女子的不贞,活着有什么劲?是大城市的开明之风污染了自己啊!不,自己应当下定决心,舅舅健在一日便守身服侍他一天。
国华呢?假如他真爱,他就应当等着。应当尊重一个女人的心。
可是,那不是让人家空担着丈夫的名分,而白白牺牲吗?他快三十了呀。妈妈说过,人活一世,应当让别人快活,不应当让别人因为自己增添痛苦。妈妈也是上过学的呀!她念过小学。这在旧社会,对于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是很不容易的事。可是她依旧尊从了父亲的意志,从镇子上下嫁到乡下,并且老老实实、心甘情愿地服侍了丈夫一生。她是个自我献身的模范呀。母亲这样,她的女儿又该如何呢?
牺牲了自己吧,也解除了把国华和自己拴在一起的那条红绳绳吧。让他去另找一个姑娘吧,让他去和另外的女人作一对真正的夫妻吧。那张纸既然不符合生活的实际,还不如把它撕掉,把它烧光,让它化为纸灰,在一阵风中吹散呢。可是,天呐,没有了国华,生活还有什么味道。她不知道,在没有遇到国华之前,她怎么竟能生活了二十几年。那时候她一定很傻,把没有国华的虚假的欢乐,当成了真正的幸福。不,没有国华便没有幸福。从前她小,不懂;就算长大了,她也是傻姑娘,一个从山沟里来的傻姑娘。只有走出了夔门,来到了北京,遇见了国华,她才真正知道生活是那么有滋有味,多姿多采。离开了国华,便是离开了欢乐,离开了色彩。笑,是傻笑;哭,是真哭。一个只有哀愁、只有昏暗的日子可该怎么过?
然而,不丢掉他,便不能背起舅舅生活的担子。人,原应该自己吞下苦果而让别人快乐的呀。有的花结果,有的花不结果。让自己青春的花默默地凋谢吧,何必非要结果呢?
国华,国华呀!只要你快乐,只要你能再遇上一个好姑娘,比我更实在,比我更美,比我更爱你的姑娘,我就满意了哟。可是,你别去找那些穿着瘦脚管裤子的姑娘,她们故意地把屁股绷得紧紧的,摇来摆去,让人难受得很噢。还有那些把耳朵坠扎上两个洞洞,坠上玻璃球球,抹着红粉红嘴巴的姑娘,你也不要找。我问过的,一瓶香水要三五块钱,她们一个月就喷掉四瓶呢。四五二十,国华,你的工资有几个二十呢?那些粘假睫毛的,戴假胸罩的,专唱哼哼歌的,还有那些一见面就让你买这买那的姑娘,你都不要找,再漂亮也不要。她们会欺负你的,吵起来甚至会打你的。你这个人呐,嘴巴不好使,没直多少好听的话;心可是太实,给你棒棒你就当针(真)用,你要是娶了一个那样的天仙美女,你的日子就怕是“香火棍儿搭桥——难过哟!”
哎呀,他要硬是不愿离呢?没有同居,领了结婚证也算得上夫妻,分开也是要上法院离婚的。他要是到了法院死不开口,硬是不同意,可咋办呢!他这个犟脾气,是干得出来的哟。
姑娘没了主意。她舍不得国华,但又想同他分开,又怕他坚决不走。她哭了,躲到墙角里,用枕头堵住嘴尽情地哭起来,眼泪湿了半个枕头。那泪水怕也有500CC吧。
风,还有些暖意。院子里的柳树,依旧抖着翠绿不肯在秋风中变黄。这些柔软的枝条,细长的叶子,顽固地坚守着生命的防线,一直到霜刀雪剑一次次地劈斩,它们才英勇地献身。于是干硬的枝条再蕴集力量,等待明春的爆发。杨树与柳树,是北方英雄的树。
风在外面吹,人在屋中泣。
玉敏忽然听见轧轧的轮椅声。她急忙用枕巾抹去脸上的泪从床上跳下来。她看见,舅舅正用一只手,吃力地转着,
轮椅的轮子向她驶来。她急忙走过去,扶住轮椅,看着舅舅。
魏旭之的嘴唇抖动着,费力地吐出几个字:“电话。国华。叫他,回来。”然后用期望的目光望着玉敏。
玉敏懂了他的意思,是要她打电话,把国华叫回来。她问道:“您,找他有事?”
魏旭之点点头。,
玉敏走到电话机旁,拨通了国华机关的电话,叫他天黑之前赶回来,有重要的事情。
打完电话,舅舅向她用手指指自己的卧室。她急忙把舅舅推到屋里去。
魏旭之又费力地说:“你,做饭,我,有事。”
玉敏点点头,说:“您要不要上床休息哟?”
魏旭之摇摇头。
“有事情你就敲敲这轮椅的扶手,我马上过来。”
魏旭之点点头。
玉敏去做饭了。她不知舅舅要做些什么,这老爷子的脾气很古怪,就是到了这步田地,也依旧自说自划,绝对不愿意别人违拗了自己的意思。人老了莫非都这样?要给国华做些好吃的,他这些天瘦了。
魏旭之屋里窸窸窣速地响着。谁知他在干什么!
晚饭前,玉敏给舅舅读报。这是每天必做的事,连广告也不错过。
国华回来了,骑车出了一身汗。
玉敏给他打来一盆水,看他脱光了上衣洗脸,洗胳膊。他多壮啊,在大巴山也是个好劳力。
晚饭,玉敏先喂舅舅,老人用右手推开她的汤匙,非要自己吃不行。直到自己用筷子把菜碟拨到地下,才长叹一声,无可奈何地闭起眼,张开嘴,默默地咀嚼着外甥女送进嘴里的菜饭。
饭后,玉敏给舅舅擦了脸,又用小木梳给他梳理了那飘在胸前的一大把银色的长须。这是老人自己最得意的东西。那银须要是在微风中飘摆起来,要美过少男少女们那浓密的黑发。最可贵的是它绝对的干净,每天要用温水洗濯,让它松松地闪着油亮的银光。
魏旭之让玉敏把他推到堂屋正中的灯下,要他们坐在自己的面前。
他伸出右手,让玉敏把手放到自己的手上,又用目光命令国华也伸出自己的手,放在玉敏的手上。他的大手捏住两个年轻人的手,抖动着嘴唇,费力地说:
“今天,你,们,合卺!国华,今天,不走!”
两个年轻人一时都愣住了,彼此看看,脸上都渐渐飞起红霞。
玉敏的眼睛湿润了,她抽回手,慢慢地说'“舅舅,您的心意,我了解。可,我刚刚下了决心,永不结婚,服侍您一辈子。”她转向国华,颤抖着声音说,“国华哥,原谅我!”
国华还没有说话,魏旭之就连连摇头,严厉地看着玉敏,说:“不,不,听,我的。”他又看着玉敏,说,“到屋里,把桌上的包,拿来。”
玉敏点点头,走到屋里,取出一个红绸包,交给魏旭之。魏旭之用右手打开包,里面包着一对红烛。
“点,起来!”他说。
玉敏不敢违拗,把两支粗粗的红烛点着,看着老爷子,按照他目光指示的方向,把烛火放在堂屋正中靠墙的条几上。
魏旭之又抖开一张纸,见上面写着两行字:“相亲相爱,不弃不离。”他把纸交给国华,让他在条几上压住纸的天头,使那纸垂下来成为一幅条幅。
看着两个年轻人做完这些,他又伸出右手,让两个年轻人的手握在一起。
他抓着那两只手,庄严地发出口齿不清的命令:“我主婚,你们,结婚。要白头偕老。跪下。”
两个年轻人跪在他的面前。
老人又说:“念!”用下巴颏儿指指那条幅。
“相亲相爱,不弃不离!”
老爷子笑了。笑得一部长髯在胸前抖动。
他凝视着两个年轻人,慢慢从衣兜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玉敏,轻声说:“明天,早晨,再看。”
他用力看着他们,仿佛要把他们收入眼底,溶入心头。然后,微笑着说:“去,休息吧!”
玉敏说:“那您?”
魏旭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着摇摇头。
玉敏和国华把他推到卧室,扶到床上,让他睡下,告诉他,如果有事,就拉一下床头的绳子,那里拴着一个小铃挡。
魏旭之不说话,只是笑,笑得象个孩子。他伸出右手轻轻地抚摸着玉敏的脸,又示意国华弯下腰来,轻轻地拍着他的头。然后,右手挥动几下,让他们去休息。他始终笑着,可眼里却涌出了泪花。
两个年轻人,弯着腰看了他一会儿,才悄悄地转过身走出屋子。
在玉敏的卧室里,两个结婚了一个多月,却第一次在一起的夫妻,没有一点睡觉的意思。他们被老人突然的行动弄得莫名其妙,又为这古老而庄严简朴的合卺仪式所激动。他们反复猜测着老人的心理,又盘算着今后该怎样更好地照料老人的生活。
玉敏忽地想到舅舅的那封信。他为啥非要等到明天才让启封?她忽然感到神秘和兴奋。
国华却陡地生出一种恐怖感,急急地说:“快拆开看看,别有什么意外。”
“不会的。”玉敏嘴里这么说,心里也有些犯疑,急忙撕开了信封,抽出信纸。
国华抢过来,展开信纸,见上面用毛笔写着:
立遗嘱人魏旭之谨以至诚书遗嘱于左。
吾年老病残。于国于家。难效弩殆。今自愿谢世。与他人无涉。所遗房产存款。均留吾甥沈玉敏。所遗典籍。呈献国家。唯愿甥女及甥婿。相亲相爱。不弃不离。勤俭好学。报效国家。是所至嘱。
魏旭之亲书一九八二年×月×日
两个年轻人彼此凝望了片刻,同时转过身来,奔向魏旭之的卧室。
魏旭之老人的右手慢慢垂到地下,“砰”一声,掉下一个小玻璃瓶。
玉敏和国华一齐扑到他胸前,高叫:“不,舅舅!”
袁亦方和林子午还没有休息。他们在林子午办公室里起草给上级的汇报。自从《××日报》发表了那封信之后,新华医院的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希望上级来看一看,并且及早考虑谁来替代郑柏年的空缺。他们以为白天明是合适的人选,请上级定夺。写完汇报,两人庄严地签了名。
他们刚想坐下来好好谈一谈,玉敏忽然泪流满面地闯进屋里,喊道:“舅舅,吃了大量的安眠药!”
两个人立刻跳起来,奔向急诊室。
经过抢救,魏旭之终于从死亡线上走回人世。但他虚弱得很,只是闭着眼躺着,不理睬任何人的问候与关切。
袁亦方在他床前坐了很久,直到夜深时分才悄悄站起来,对着闭眼躺在床上的老友,长叹一声,自言自语地说:“唉,老糊涂虫!”
“你才糊涂!”魏旭之突然睁开眼,用含糊不清的口舌轻声说,“我死了,大家轻松。你,何必又让大家背上我这包袱!唉!你呀,老糊涂!”
袁亦方愣了,看看那个刚刚活过来的朋友,长叹一声,又无可奈何地轻轻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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