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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故土

第四十二章

白天明要和吴珍结婚的决定,不但使所有的亲朋吃惊,连白天明自己也未曾预料到。
  在听说吴珍要归来以后,白天明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如何接待她。他既不能让吴珍感到失望,又不能不让她知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他的心已经给了袁静雅,或者,起码在他自己主观上已经认定,他爱的是静雅。毫无疑问,他会让吴珍在北京愉快地生活一段,但是他会始终守定姐弟关系这条国界。当他知道吴珍这次归来,实际上是要把自己化为灰尘溶入故乡的大地的时候,他被震动得麻木了。他对吴珍的敬重立地升华为景仰。倘说原先他还为她的归来感到难堪的话,那么后来,他便想应该尽力地作点什么来使吴珍得到愉快。当他在机场第一眼见到她时,二十年前的吴珍突然又回到他的心里。此后,吴珍连一秒钟也不愿离开天明,一双手始终拉着他,一双眼始终看着他,终于使天明知道,自己在吴珍心目中,早已经不单单是初恋的爱人,而是她过去、现在、未来,一切的象征和希望,是她全生命所系的纽带,是她对故国、故土、故人全部深情的寄托。他是祖国和亲人的化身,青春与生命的代表。他不能拒绝吴珍的恋情。故乡能拒绝游子的眷恋吗?祖国能不给她的儿女以宽厚博大的爱吗?更何况,吴珍每一瞥爱恋的目光,每一次温存抖颤的抚摸,甚至她那瀑布般流泻的黑发,那在风中拂动的发丝,都牵动着天明心底二十年前的情思。初次的恋情是永难忘怀的。它顽固地越过时间的阻隔浮现在心头。当初恋的对象,以依然新鲜活泼的旧貌出现在眼前,天明沉睡着的对吴珍的柔情,一下子又复活了。这旧日的恋人,一只腿已经走入了死神的怀抱,他有责任把她拉回来,以爱的力量增加她同死亡搏斗的信心。至少,也该让她毫无遗憾和怨恨地离开这个使她如此眷恋的人世。
  所以,那一刻,他连想也没有想,就冲口而出,宣布了他要同吴珍结婚的决定。
  这决定,将会给他个人的生活投下一道阴影,爱他的人将会远离开他。而且,无论如何,吴珍是从大洋彼岸那个光怪陆离的土地上飞回来的,她究竟传染上了什么政治细菌谁也语焉不详。就算如今的世风已经改变了对“海外关系”的看法,但传统的势力依旧盘根错节,他的前途谁也不敢说不会因此而多外。但是,能够使吴珍获得情感上的满足,能够怀着对故土故人的深爱,平静地走完人生的旅程,这牺牲是值得的。是的,他们的婚姻,在实际上只能是名义上的结合,任何欢情的冲动都只能加速吴珍的死期。然而,这爱情的结合毕竟是二十多年苦涩思恋的收获,这情感上的丰收,其庄严与神圣远超过亚当和夏娃留传下来的男女的欢爱,假使真有这一对老祖宗的话。
  对于他们的婚姻,医院的同事们,人言言殊。大多数钦佩白天明的自我牺牲精神。不过,总觉得娶一个死神的女儿,不无遗憾。更有人猜测,这种献身必定有金钱作后援,指不定那女的要留给白大夫多少万美金呢。崇高的情感总被有些人套进金钱的锁链,费尽了唇舌也白搭,何必为这些流言气恼?
  奇怪的是,头一个理解白天明的却是静雅。
  当白天明当众宣布他的决定时,静稚差一点激动得流下眼泪。她知道,她也会这么做的。假如白天明病入膏肓,人世间唯一使他憾恨的事,便是自己曾在天坛公园拒绝过他的求爱,那么她也会勇敢地挽起白天明的手,宣布嫁给他,用自己青春的力量帮助他战胜死亡。自然,在她,这是幻想,而在天明却是实践。幻想同实践中间有一段遥远的路,并不是每一个幻想者都能勇敢地投入实践。她因此而更加敬重天明,更加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把一生托付给他的男人。她甚至有一点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勇敢地接受天明的心。但她也因此宽慰。正因为自己的后退,才使天明没有情感上的包袱,可以毫无内疚地挑起吴珍这个担子。这么说,自己在间接上帮助了天明,不愧是他的知心朋友。
  倩如呢,当她听到这个决定,一刹时,她的心沉入了北冰洋。她的预感证实了。这个从美国飞来的老姑娘夺走了她的爱。以一个面临死亡之身,战败了她活泼泼的青春。她悲哀,同时,那隐藏在内心的嫉妒也浮上心头。她没有在白家呆多久。为了保持礼貌与自尊,她为他们做了饭,然后回家,躺在床上,从下午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她目不交睫,妒火在心中燃烧,在心里咒骂吴珍,说她是“出土的文物”,咒骂天明,说他是“寡情薄义的小人”;咒骂自己,是“不要脸的傻姑娘”。接着,她蒙头大哭。眼泪浇灭了妒火,在黎明时分她清醒了,自己打了自己两个不重但却值得纪念的耳光。她低声诅咒自己:“倩如哇,你真丑恶,你真坏,你真残酷,你真毒。她是个要死的人了,你还去忌妒她?骂她?要是你自己是吴珍,你该怎么办?也碰上你这样一个坏丫头?那不是让人家早死吗?她是个真正的女人呐,一心一意地爱了几十年,为了这爱,临死也要翻山过海地追了来,多了不起。她爱的是谁呢?是你也爱的男人呐。这说明这个男人是值得爱的,是值得为他死的。这说明你这傻丫头眼光不错呀,挺会挑人的。这就值得自豪,你爱的不是小白脸儿的风流小生,是个真正的男人。就算他现在不爱你,你这个追求还是高尚的。何况,吴珍不久就会……哎呀,你该死,该死,坏丫头。你怎么这么下作,会盼她死?不,让她活着吧,活得长长的。让她把自己的爱分去一点儿,一半儿,一多半儿吧!她该得到的,全让她得到吧!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是倒霉的妒忌让我昏了头……”
  清醒以后便是决心,她想告诉天明,告诉吴珍,她要当吴珍的伴娘,参加那婚礼。不过,请原谅,让她偷偷地悄悄地问一下天明:“你,真的爱她,还是只是一次牺牲?”她不愿听见天明说“爱”,但也不愿听见他说牺牲。吴珍这样的女人,值得男人去爱,哪怕这男人是自己心爱的人。你得爱她,有这样爱情的男人,值得倩如去爱。
  林子午、袁亦方、魏旭之这些老年人,对这个消息的观感,相当复杂。反对吗?没多少道理。赞成吗?又多少觉得事出乖张。魏旭之(他不死而复生,连舌头也灵活了许多,只是走路还不大方便,每日在外甥女陪同下,散步不止。)觉得,天明和吴珍倒也算得青梅竹马,抓髻夫妻。只是这婚配,有点“冲喜”的味道,就未免使欢乐的婚礼,带上悲剧的色彩。这一结婚,就给天明拴上了已婚的徽号,将来再有了意中人,无论如何也算“再娶”。续弦,在他心里总有点对亡妻不恭的意味,男子汉轻易别这么干。可天明正当中年,中年亡妻,是人生之大不幸。天明偏自找这大不幸,虽忠勇可嘉,却总感遗憾。今后,怕他的婚姻之事,多不遂心哟!
  袁亦方比魏旭之稍稍开明,却也有限。他觉得“续弦”虽然无奈,但也无不可。只是,婚姻而不能白首到老,天明未尝不稍嫌鲁莽。可话又说回来,救人一命,亦是伟丈夫。现在,能延长吴珍生命的一途,在于使她有精神上的支柱。天明娶她,便是给她这根柱子。大厦将倾,又顶上一根铁柱。柱虽好,奈何大厦必倒,苟延时日耳。天明的命运,也够凄惶的。
  林子午毕竟是“西”医,又是上过洋大学堂的,比这两位老人开明得多。他想的问题,均无这些纯属伦理方面的事,而是如何给他们开具结婚登记介绍信。眼下,改革之势,风起云涌。只是结婚的手续一时尚未改革。不改也罢,偏又有婚姻法之外的土政策。结婚双方除了要亲自到办事处去验明正身,申诉纯系自愿之外,还得持有机关单位的介绍信,好象是去联系工作一样。吴珍归自外邦,报户口现在自然无间题,华侨回国定居是政府颇为照顾的事,就怕办事人员的拖。拖上三五个月,吴珍的身体怕拖不起。再说,她没工作单位,谁开介绍信?碰上一两位眼界狭小,而又“原则性”极强的办事人员,对这海外归来的华侨女士同北京的工作人员结婚,持“请示、研究”的态度,那么,这婚礼也就怕难于举行了。而不举行婚礼,天明的献身,就毫无意义。吴珍居住在天明家,就如同……唉,那流言也就会风起云涌。这不好,是对两颗纯洁的心灵的侮辱。天明啊,你为何早不说呢?让我老头子可以先有准备,为你周旋嘛!这突然的决定,多使我为难。
  天明却不来找林子午,只是打了个电话来,请他帮助解决结婚问题,说吴珍一秒钟都不放他离开自己。他怕伤了吴珍的心,只好陪着她,连这个电话也是跑着来打的。
  糊涂,窝囊,你不来可怎么商量呢?难道让我老头子到你家去?去也无妨,我又不是高官重臣,可当着吴珍怎么说这些难处?年轻人呐,遇事缺乏三思,只凭热情办事。
  安适之来了。他神采飞扬,象踩着弹簧一般走进林子午的办公室。林子午嘘视着他,有心无心地听他讲述东邻见闻。
  安适之“汇报”完出访之事,顺便谈起白天明的婚事,笑着说天明外鲁而内秀。谁都不知道,他还憋着这么一宝——同一个富豪的白血病人结婚,可见,人心难测,这年头儿谁都变得聪明起来。
  林子午听罢,差点儿没把他轰出去,理也不理他,当着他的面,抄起电话,给他的老上级,中央顾问委员打电话,请他利用些影响,让这对不幸而又让人敬重的夫妻能在两天之内结婚。
  安适之听着老头子打完这电话,笑着说,玩笑归玩笑,办事归办事。中央顾问委员怕是不在其位不主其政,还是让我来请求韩老帮助吧。他一向是模范地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对吴珍这样的爱国华侨——其实,也算不上华侨,只是去而复归的侨属——又重病在身,归根落叶,一定非常关怀。我去办吧,明天就可以让他们登记结婚。天明是我的同学哟,能不帮助吗,何况又是这样圣洁的事。
  林子午摸不清安适之哪是真,哪是假。在他走了之后,一再地拍着自己的秃顶,感喟现在的人,他简直认不透。过时喽!跟不上时代喽!
  他拉开抽屉,抽出信笺,给上级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信。说,郑柏年死后,未来院长的候选人只剩下安适之一位。他知道这位是很叫上级放心的,虽然群众意见不小,但看来任命他,已是时间问题。但他愿意再次请求上级慎重考虑一番。至于副院长一职,倘上级依旧认为白天明难于接任,那么骨科的秦国祥医生也很有条件,愿上级斟酌。倘能如此,那么他退居二线,也就放心了。否则,他愿以毫鳌之年,弩殆之力,再为党工作几年。
  写完这封信,他想,应该去看看吴珍,给她一点长辈人的关怀,并且劝说她到医院去检查病情,加以治疗。他给北京军区总医院的一位血液病专家打了一个电话,请他陪同自己一起去看看这个不幸的姑娘。他派车去接他。
  此刻,吴珍正在爱的河流中沐浴。她半靠在床上,拉着坐在她身边的天明的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山南海北地轻声谈着她的经历和心情。
  她说,一九六四年,她不能不骗他,说自己已经结了婚,不然,要是实践自己许下的诺言,会给天明带来不幸。她的父母是在三十年代,同党失去联系的。他们跑到了南洋,又到了美国。他们脱离革命队伍是真,但并没有叛变,更没有出卖同志。一九八O年,由于父亲在国内的一个朋友,澄清了历史上这桩积案,也就洗清了不少与此有牵连的人的冤枉,顺便也就为父亲恢复了历史的真面目。父亲后来在美国开了一间公司,现在还算得上富裕。他总想回来看看,但觉得自己走了另一条路,由革命党变成资本家,无颜见昔日的同志和朋友。她还有两个弟弟,一个正经,一个看来没多大出息。她不要父亲的钱,虽然住在父亲给她买的一幢二层楼里。真的,那里很漂亮,将来,我们一道去看看,然后再回来。当然回来,这里才是咱们的家。房间很多,十五间,可是心里很空虚,没有朋友啊。人人忙着自己的事。我想把中国人传统的美德传播开去。我教华人的孩子们弹钢琴。搞社会公益事业,关心老人呐——那里的老人可怜得很;帮助病残儿童啊!我举办过一次七岁儿童游园会。全是七岁的孩子,大家一齐在公园里唱歌,做游戏,还选出国王和王后,孩子们很开心。我也搞义务的音乐欣赏会。办这些事开头没人理,后来有人出钱资助了。华人社会都很喜欢和关心我的活动。我很受他们的欢迎。我们还帮助中国留学生。唉,你认识一位作家吗?他去到美国看望姐姐姐夫,想留在那里,他有一个美丽的美国梦。谁知道,到了那边,和姐姐闹了矛盾。他英文不好,年纪也不轻,不好找工作。姐夫是洋人,不愿负担他。他没办法了,美国梦破灭了,连回国的钱也没有。靠大使馆和我们侨团的资助,他才回来。听说入境的时候,他身上只剩下了三毫港币,才合一角钱人民币呢!哎呀,净是我在说,你烦我了吧?我是不是变老了?一个爱唠叨的老太婆?你说点什么吧,我多想听你说话。你的电话我都录了音,客人们走了我自己听,每听一次,都流一次泪。别管我,让这眼泪流吧。这是幸福的泪。你多好哇,你真慷慨,让我做你的妻子。我会是个好妻子的。不,我会活得很久。白血病并不可怕,我不相信美国的医生,我衰弱是因为我想你,想祖国,想得太苦,太苦了。夜夜失眠,心好象吊在半空里。现在好了,你抱着我的肩,我在你身边,我什么都有了。我成了最富有的女人。我只求别老得太快,我比你大三岁呢。我老吗?还漂亮吗?小时候,你不是总爱摸我的手吗?冬天,我的手冰凉。你给我捂着。你的手多热呀。一会儿就让我全身都热了。你还给我捂过脚呢,忘了吗?在姑姑那间小屋里。她睡了,咱们在外间屋,谁都不睡,坐在黑影里,坐在炉子边儿上。外头在下雪,好大的雪呀。你用手捂着我的脚,一句话也不说,我连你的心跳都听得见。你不要笑我。我那天,特别想吻你。可我不敢,我怕那会影响你学习。而且,我比你大呀,我不相信你会真爱我。我一直不敢承认我爱你。我是多么傻呀!这一句话没有说,苦了我们二十多年。眼泪?别管它,让它流吧。我的头发好吧?这是童先生的太太,一位芬兰血统的美国人给我做的。她说,黑头发覆盖着白白的额角会使我更显得年轻、妩媚。她别是取笑我吧。可她愿意打扮我,就让她打扮吧,她也许是爱我的。她研究中国的玄学、易经,我听了就害怕。哦,楼紧我,多么好啊,我们在一起,就这样儿,在故乡,在祖国……
  童先生来了。他买了电冰箱,一架小钢琴,还有一卷合成纤维的地毯。他说,他真不知道没有电冰箱白先生是怎么过日子的。他发牢骚,说电冰箱太贵,而且竟然不给搬运。请白先生想些办法把它们都运来吧。
  真是太巧了,孙大勇和外科的几个小伙子来了。他们听说白大夫要结婚,他们凑了份子——别推辞,这是大伙的心意——还想看看有什么要他们帮忙的地方没有。他们是大小伙子,有的是力气。
  去运冰箱?钢琴、地毯?好咧,发货票在哪儿?您擎好儿吧!一会儿就得。他们和童先生一齐走了。
  他们走了之后不久,林子午、袁亦方陪着一位高个子花白头发的军人走进来。他们祝贺新人的幸福,劝吴珍心情偷快,但要尽量少激动,更不要过于疲劳。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很长。那军人看了吴珍从美国带来的病历,又取了一点吴珍的血样。他对这间小屋的环境还算满意,告诉天明要让房间尽量保持恒温,就微笑着同林子午走了。
  袁亦方则一直坐在床边的方凳上,观察着吴珍,又给她切了脉,才庄重地,以师长的身份晓谕他们,新婚的幸福应当有节制,而饮食的注意最为重要。大鱼大肉仅仅是便宜了嘴,对脏器和生理的功用并不太多。西餐历来是样子货,中看不中吃,还是应以素食为主,辅以鸡鸭鱼肉、蛋品乳类。自然,起居更为重要,情绪也应平和,不要过于劳累伤神。过度的激动与思虑都会影响气血的调合。气为血之帅。血得气的推动才能循行不息。但气有余便是火。气盛生火,扰血妄行,或气虚不能统血,也会离经妄行。闺女,你的病,便是由气上得的。现在好了,回到了家,回到天明身边,只要心情舒畅,注意调理,再配合药物的治疗,你会很快地复元的。什么血癌,美国大夫是故意吓人的。没事,闺女!
  他走了。在院门口,对送他的天明悄悄说:“她的脉象不好,你要留点儿神,晚上睡觉的时候,经点儿心,别出什么事。唉,让她休息吧,少说点儿话,话多了伤元气呀!”
  白天明送走袁亦方,回到屋里,见吴珍正站在镜子面前梳头。她回头笑着,说,“听你的老师说得多好。我的病的确由气上得的。完全是因为我太想你,想家乡了。现在好了,我一定很快就好的。现在我就觉得好多了。”
  天明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他笑着扶住她,说,“是的,可你不能象小孩子一样,好一点就撒欢儿。还是躺下吧。”
  吴珍搂住天明的脖子,脸上飞起了红霞,小声问他,“我漂亮吗?做你的妻子,你还满意吗?”
  天明深情地点点头。吴珍看着他,又流下了眼泪。
  “哎哎哎,刚才袁老说什么来着?不要伤了气。”
  吴珍流着泪笑着,在天明的扶持下,走到床边。
  晚饭之前,冰箱、钢琴、地毯,都运来了。孙大勇他们在吴珍的指点下,一一摆好,铺平,连杯茶都不喝就走了。
  接着,便是安适之来访。他送来了最重要的东西,结婚证书。他真是大能人,不但让有关部门立即答应办理此事,而且,结婚的人竟然可以不到场验明正身就领取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看来,在某些地方,甚至连法律有时候也谦和地向熟人低头致意。
  不管怎么说,一切都齐备了,白天明和吴珍已经正式成为受法律庄严保护的夫妇。明天,他们将举行一个简朴的仪式,来庆祝和纪念这让他们铭记一生的结合。
  明天,快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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